珙县公安局做好危爆物品监管护航安全生产
珙县为矿产资源大县,现有非煤矿山30家、爆破作业单位7家、煤矿2家,平均每天爆破雷管500余发、炸药用量超15吨;有烟花爆竹零售点137家、易制爆危化品使用单位25家,危爆品安全监管面宽量大。县局以堵漏洞、查隐患、管细节为重点,细化危爆物品安全监管举措,全面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易制爆和剧毒化学品等危爆物品管控,为十九届六中全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强化组织、健全流程,形成常态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将危爆物品监管工作列入一把手负责的重点工程推进,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配套完善年度安全监管计划,突出责任化、项目化,强化警力投入和考评等保障,不断增强监管力度。公安局一把手、分管副局长不定期亲自带队,组织治安、交警、禁毒等相关部门对全县危爆物品企业进行安全检查。二是健全监管流程。研究安全生产监管和危爆品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全面落实危爆物品、烟花爆竹销售、燃放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要求,强化企业、从业人员和监管部门三个层面责任,确保责任到位到人。三是形成长效机制。整合危爆物品安全监管资源和手段,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危爆物品企业安全生产座谈会,每月开展安全检查及警示教育,形成部门密切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坚决堵塞安全管理漏洞。今年以来,县局共组织开展日常检查1000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隐患80余处。
二、严格审批、联动检查,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审批监管职责。治安、禁毒、交警等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危爆物品管理规定,切实履行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职责,严格核发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等危爆物品购买、运输凭证。二是严格落实日常监督检查职责。在超限超载检测站同步开展危爆物品检查,由县局交警大队负责日常检查,并根据需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到场处置。治安、禁毒、交警部门签发购买或运输许可备案后及时将企业购买、运输危爆物品信息通报超限超载检测站,同时告知购买人和承运人主动接受交警部门的检查。三是严格落实违规违法责任追究职责。治安牵头,围绕隐患治理、检查管控、重点治理、安全设施建设等方面,对涉危涉爆单位、企业、个人的履职尽责情况深入开展执法检查,严厉追究违规违法责任,今年以来处罚危爆企业5家、罚款25万元、治安拘留涉爆人员3人。
三、整合平台、互通信息,全面提升监督管理水平
一是整合危爆物品管理信息资源。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整合信息资源,狠抓安全监管各环节,做到全流程、管理。县局以警综平台为重点,整合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流向、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管理信息,结合交通安全管理系统,实现资源共享。二是完善危爆物品管理信息互通机制。充分利用一标三实信息采集更新,将现有涉危爆从业单位、从业人员和危爆物品流向等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警务综合应用平台,对企业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和核实,确保数据准确、录入更新及时,实现信息共享和动态监管。三是强化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应用。充分运用危爆物品运输车辆轨迹信息,有针对性地强化危爆物品检查站和路面动态巡查,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大危爆物品行业内的安全宣传,切实增强辖区群众的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检举揭发违法违规企业和违法购买、私藏、改制、使用危爆物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