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龙岐湾水头地区法定图则021902200
中海油深圳电力有限公司申请对[龙岐湾-水头地区]法定图则02-19、02-20、02-22、02-23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龙岐湾-水头地区]法定图则,02-19地块用地面积为1446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备注为规划。02-20地块用地面积为2437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林地(E4),绿地率为0,备注为现状保留。02-22地块用地面积为2545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备注为规划。02-23地块用地面积为4007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林地(E4),绿地率为0,备注为现状保留。
二、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02-19地块,用地面积由14466平方米调整为14435平方米,其它指标维持不变。02-20地块,用地面积由24374平方米调整为24108平方米,其它指标维持不变。02-22地块,用地面积由25452平方米调整为25431平方米,其它指标维持不变。02-23地块,用地面积由40074平方米调整为39994平方米,其它指标维持不变。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
3.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中山路5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水头社区新大路6号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dp/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3年3月4日至2023年4月2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19),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755-28336315
***:
1.[龙岐湾-水头地区]法定图则02-19、02-20、02-22、02-23地块规划调整方案
2.公众意见征询表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