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老翁镇农村沼气畜禽粪污化粪池等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老府发〔2021〕107号
老翁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老翁镇农村沼气、畜禽粪污化粪池等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
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
现将《老翁镇农村沼气、畜禽粪污化粪池等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老翁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7日
老翁镇农村沼气、畜禽粪污化粪池等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沼气、畜禽粪污化粪池等有限空间安全事故主要是有限空间内缺氧窒息、中毒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因沼气、毒气泄露造成火灾、爆炸、中毒发生的事故。为切实搞好老翁镇农村沼气、畜禽粪污化粪池安全事故预防,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四川省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老翁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老翁镇辖区内农村户用沼气池、畜禽粪污化粪池、集中供气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工程和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在建设、维护和日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人员伤亡事故及其他有限空间的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指挥、用户应急预防、专业队伍救援、专家咨询指导、社会共同参与的事故预防控制机制,切实做好安全事故预防、应急救援、善后处置等工作,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和社会危害(影响)扩大,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二)注重排查,预防为主。
坚持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对农村沼气、畜禽粪污化粪池等有限空间建设、使用、维护等环节的安全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搞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做好常态下队伍建设、装备配置、预案演练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三)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各村和相关单位要做好农村沼气、畜禽粪污化粪池等有限空间安全事故的各项应对准备工作,做好相关技术专家和救援人员队伍储备。一旦发生事故,迅速作出反应,及时上报并实施救援处置。救援处置中,要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确保救援处置方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三、组织体系
老翁镇沼气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镇村二级应急组织构成。
(一)镇级应急组织及工作职责。
成立镇沼气、畜禽粪污化粪池等有限空间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丁宇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谢智任副组长,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治理应急办、财政所、民政所、派出所、卫生院等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本镇沼气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工作。
(二)村级应急组织及工作职责。
各村民委员会要会同本村持证沼气技术员成立村沼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队伍,负责组织本村沼气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善后处理工作。
四、建立预防预警机制
(一)预防机制。
1.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指挥、用户应急预防、专业队伍救援、专家咨询指导、社会参与救援的事故预防控制机制。
2 .充分利用110、120、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人员)电话、村干部微信群,建立覆盖面广、响应迅速、救援高效的事故应急联动机制。
3 .建立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一是利用村村响、横幅、发放传单、安全挂图或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提高广大沼气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二是加快农村沼气后续服务体系建设,为沼气用户提供更便捷的技术管理服务和更细致的安全督导。三是强化安全监督检查,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二)预警行动。
事发地村干部(或其他村民、沼气技术员等)接到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信息后,应及时向镇政府值班室(4730037)和农服中心报告;镇政府值班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局,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准备和预警行动。
五、事故报告和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
1.事故报告:镇政府值班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农服中心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向镇政府值班室和县农业局报告。
2.事故处置:事发地村委会要在第一时间组织力量科学施救,并视情况拨打119、120、110等请求紧急救援,妥善处置安全事故相关事宜,防止事故扩大、事态恶化,有效维护事发地社会稳定。
3.镇政府办公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视事故大小初步作出不同响应决策,及时奔赴现场参与救援,妥善处置相关事宜,并在1小时内报告县政府;情况紧急时请求启动相关预案进行救援。事故救援及相关事宜处理完毕后,向县政府和县农业局书面报告有关事故发生原因、过程、结果、救援措施和效果以及公安部门认定的事故性质等情况。
(二)应急响应。
1.造成人员死亡或危及生命安全的重大有限空间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县农业局并启动应急预案。
2.未造成人员死亡或不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沼气安全事故,村委会应妥善处置并按一般事故予以上报。
(三)现场评估及施救。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对事故进行评估,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出参考。现场抢救方案制定后,要及时组织科学施救,同时设立现场警戒线,做好安全防护,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现场应急小组应按照镇政府的安排部署,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确保稳定。并协助配合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二)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小组对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按有关规定上报。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接报和抢险过程;应急预案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善后处理结果、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等。
七、应急保障
(一)预案体系保障。
1.救援预案保障。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完善镇、村二级应急救援组织,健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
2.预案体系保障。各村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适时修订和完善,形成镇、村二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二)技术装备和救援队伍保障。
1.技术装备保障。加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根据沼气事故的特点,统筹安排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特种设备。
2.救援队伍保障。加强对村干部、民兵、沼气等有限空间技术人员的培训,充实应急救援队伍,以适应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三)医疗救援保障。
根据沼气安全事故主要是沼气池内缺氧窒息、中毒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沼气泄漏造成的火灾事故的特点,做好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准备和现场处置技术方案。
(四)宣传、培训和演练。
农服中心、各村要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减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组织应急演练和专业人员培训。
八、附则
(一)奖励。
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二)责任追究。
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瞒报、迟报事故信息,影响事故应急救援,或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2.拒不执行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故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3.侵占、挪用应急救援资金或物资的;
4.阻碍应急工作人员履行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5.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三)本预案由老翁镇农服中心负责解释。
(四)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老翁镇办公室 2021年7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