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落实采购意向四公开优化交易领域营商环境
宜宾市南溪区按照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要求,从2022年1月1日起,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意向公开。推进采购意向公开是优化交易领域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有助于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方便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是公开主体和渠道。由预算单位通过预算管理系统一体化平台进行意向申请,经区财政部门审核,由采购单位确认直接发布到四川省政府采购网。
二是公开采购范围。除实施电商直购、网上竞价、定点采购等小额零星采购项目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按项目实施采购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不含***项目)均需要公开采购意向。
三是公开采购意向内容。采购意向公开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采购需求概况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采购意向尽量清晰完整,便于供应商提前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准备。
四是公开途径和时间。采购意向公开时间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以上。无法满足采购意向公开时间要求的项目,需单独提前公开。纳入部门预算支出范围的采购项目,预算单位需在部门预算批复后40日内,在政府采购系统填报采购意向要素,各主管预算部门通过政府采购系统汇总本部门、本系统所有预算单位的采购意向(***信息除外)后,在部门预算批复后60日内予以公开。
(审稿人:肖成利,撰稿人:何朝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