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公开2019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2019年9月16—29日,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专项督察,并于2019年11月15日反馈了督察意见。市委、市政府持续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和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精神,按照省委书记彭清华“万里长江第一城,首先必须是生态第一城”的要求,坚持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道路,加快推进2019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坚决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截至目前,34项任务已完成20项,剩余14项正在加快推进;督察组进驻期间移交的88个信访举报问题,已整改完成85个,完成率96.6%。
一、高度重视,坚决扛起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保督察工作。二是构建工作格局。市四大班子领导将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纳入联系县(区)的重要督导内容,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四大班子齐抓共管”的督察整改工作新格局。三是定期研究部署。市委常委会将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列入定期研究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每季度听取汇报并研究部署。
(二)强化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一是细化整改责任。市委、市政府研究并制定了《宜宾市贯彻落实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逐一对照梳理反馈问题,明确34项整改任务、82条整改措施的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整改目标等,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二是建立完善机制。逐步建立完善调度通报、预警提示、暗查暗访等机制,每月调度通报,加强分析研判,强化督查督办,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加快推进问题整改。三是严格追责问责。针对督察组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线索,对督察期间秸秆禁烧工作推动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1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三)强化考核问效,保障整改质量。一是严格逗硬考核。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绩效考核和党政同责目标考评办法和细则,从严考核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坚决逗硬奖惩,强化结果运用。二是注重日常考评。将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纳入宜宾市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三条底线常态化考核评价重要内容,每季度考核评价,不断提升工作效能。三是开展暗查暗访。市委目标绩效办会同市生态环保督察办,每月对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问题进行暗查暗访,并将结果专报市委,有力督促推动问题整改。
二、综合施策,坚决全面落实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紧盯目标,凝心聚力,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一是统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国控点位分包责任、部门管理责任、考核奖惩措施;深入实施《宜宾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大气污染防治“十大专项行动”》《宜宾市2020年臭氧污染防控方案》等;印发《宜宾市2020年大气污染有奖举报暂行办法》、中元节文明祭祀倡议书等;不断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监测、监管能力,运用科技手段、实现精准治污。二是进一步调整能源使用结构。加强煤炭消费管理,严格控制高耗煤产业发展,推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严格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要求,全面推进中心城区散煤禁烧工作;大力协调推进页岩气勘探开发和产能建设,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保障能力。三是加强移动污染源管控。常态化开展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抽测,并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四是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建立建筑工地“日常巡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的检查制度,确保工地扬尘管控常态化。五是强力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将秸秆禁烧与处理写入《宜宾市生活污染防治条例》,深入推进秸秆“五化”利用,加大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秸秆露天焚烧行为。
(二)立足长远,真抓实干,加快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一是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推进城镇污水设施三推项目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和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等工作,大力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二是加快推进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存量生活垃圾处理、修建生活垃圾中转设施等工作,全市城乡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已基本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基本建成。三是加快推进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全市产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促进园区绿色发展。
(三)综合治理,注重实效,全力推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一是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宜宾市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督办内容,督促推动问题整改。二是印发《关于加强2020年度自然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长江生态保护与修复行动计划宜宾市工作方案》,全力推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工作。
(四)聚焦重点,靶向发力,推动重点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一是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印发《宜宾市2020年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要点》,实行减数增量政策,全力推进生态矿业发展。积极开展“打非治违”,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积极推进非煤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和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二是有序推进生态类环境问题整改。积极开展叙州区越溪河、筠连大雪山自然保护区等规划调整和能力建设。按期完成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措施和生态流量监测设施改造。完成叙州区凤凰溪黑臭水体整改、销号工作。
(五)夯实基础,防控风险,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一是督促化工园区落实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严把企业准入门槛,杜绝高污染项目入园;指导化工园区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完成化工园区风险评估、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垃圾填埋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重大环境安全隐患。
三、持续发力,坚决抓好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市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对四川工作系列***精神,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省委彭清华书记来宜视察调研***精神,全面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持续做好生态环保督察问题定期调度、定期通报、预警提示、约谈曝光、督查督办等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生态环保责任,持之以恒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宜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