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出击为民解难38天为29名劳动者追回15万余元工资
2019年8月19日,烈日灼灼,骄阳似火。营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公室外,十多名劳动者代表不畏炎热、不怕酷暑,早早就守候在这里。今天对他们来说,是一个好日子,营山某鞋业有限公司将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监督下发放拖欠他们已久的劳务工资。
2019年7月13日,刘某、杜某等29名劳动者到营山县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诉称营山县某鞋业有限公司无故拖欠其做工期间的工资,数额总计达158636.33元。接到投诉后,监察大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力量展开调查,对29名投诉者逐一询问详情并制作询问笔录。根据劳动者提供的线索,并查阅工商登记信息,查实该公司注册及生产地址位于营山县带河乡街道,由两名自然人股东吴某和陈某出资设立。走访公司所在街道11名老百姓、3名乡镇工作人员,查阅公司近两年账目等,查明该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情况属实,该公司股东陈某承认欠薪事实。但该公司已停止生产,资不抵债,公司债务高达100余万元。公司大股东吴某携章出走,让该案情一度陷入僵局。监察大队本着急百姓之所急、想百姓之所想,积极和公司股东陈某协商解决办法,要求其积极主动履行欠薪主体责任。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因吴某携章出走,由陈某代位履行公司相关责任。经多方努力,谢某愿意出资收购该鞋业有限公司资产(包括设备、原料),根据《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资产变卖所得优先发放拖欠工人工资。8月16日,该鞋业有限公司和谢某达成买卖协议,8月18日交货完成,8月19日货款汇至指定账户并当日发放给工人。从接到投诉到工人领到拖欠的工资,仅历时38天。
29名投诉者中,年龄最小的28岁,最长的59岁,欠薪金额最少的910元,最多的6000元。他们大多学历低,收入来源单一,甚至还有刚刚脱贫摘帽的困难群众。此欠薪事件的快速、妥善处理给他们送了温暖、解了难题。刘某、杜某是一对夫妻,拿到钱后感叹的说:“今年家里老人身体状况不太好,就没能外出务工,就在家附近找点活干,差点拿不到工资,眼看娃儿又要开学了,我心里着急呀,现在总算松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