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
四川省2012 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
专业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市州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学校:
现将审定的我省2012 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通知如下:
一、音乐类专业
1.音乐学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高职班):本科总245 分;专科总分225 分。
2.音乐舞蹈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高职班):本科总分240 分;专科总分225 分。
3.音乐理论作曲类(含史论、作曲、指挥、制作、管理等)专业:本科总分260 分;专科总分245 分。
4.音乐表演类专业:本科总分280 分,专科总分260分。其中本科层次声乐(美声、民族唱法)、歌剧表演、合唱、音乐剧、民乐、钢琴、钢琴伴奏、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管乐、打击乐、弦乐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二)单科成绩不低于40 分,声乐(通俗唱法)、流行歌舞、流行器乐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二)单科成绩不低于30 分;专
科层次各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二)单科成绩不低于30 分。
二、表演类专业
1.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本科总分325 分;专科总分305 分。
2.播音主持类专业:本科总分220 分;专科总分200分。
3.舞蹈类专业:本科总分270 分;专科总分240 分。
4.时装表演类专业:本科总分270 分;专科总分240分。
5.戏曲表演(川剧)专业:专科总分325 分。
三、编导类专业
编导类专业:本科总分220 分;专科总分205 分。
四、体育类专业
体育类专业:本科总分70 分;专科总分65 分(三州考生55 分)。
注:体育类专业总分满分为100 分,播音主持、编导类
专业总分满分为300 分,其它各类专业总分满分均为400 分。
二O 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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