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四项措施推进队伍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民辅警的综合素质,仪陇大队四个抓到位措施,切实强化队伍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的提高。
一、抓教育学习到位。一是定期组织学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引导全体民辅警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宗旨意识,增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交通工作中。二是召开座谈会,及时了解民辅警的工作、思想状况,及时解决他们在工作中的困难,帮助他们端正工作态度,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开展“争做张思德式好民警”活动,并及时将先进典型推荐到县局、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今年上半年,经大队推荐,先后有27名民辅警受到上级组织的表彰奖励,大队通过微信工作群及时宣传受表彰奖励民辅警的先进事迹,用身边人教育引导身边人牢固树立爱岗敬业、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抓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到位。一是严格按照公安部第146号、157号令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要求,将执法办案程序规定制作成小手册发给中队、室、所民辅警,要求全体他们严格执行。二是严格执行执法案件质量月考评和排名制度,考评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奖先惩后。三是结合大队民警配置实际,整合秩序中队,确保每个中队至少有2名民警,避免辅警单独上路执法。
三、抓监督管理到位。大队进一步健全考核机制,加强队伍监督管理。一是落实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规定,进一步落实大、中队领导的责任,分管大队领导和中队实行捆绑考核。二是强化督查。分管领导和值周领导定期不定期深入中队督查内务秩序和勤务管理情况,对表现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发现的问题通报批评并按厅规记分,同时限期整改,促使全体民辅警严格执行各项警纪警规。三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向社会公布大队的举报投诉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监督举报民辅警执勤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并针对群众的投诉及时调查核实,经调查属实的,视情节和性质给予处理。轻微的批评教育或记分处理,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民警报县局纪委处理,辅警给予清退。
四、抓业务培训到位。为促进民辅警业务工作的精进,大队以法律知识及业务技能为重点,认真组织全体民辅警开展业务培训活动。一是制定全年业务培训计划,要求各中队、室、所按照培训计划,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业务培训,业务培训情况报大队存档检查,作为大队对部门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二是大队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讲授安全防护教育、业务技能、执勤执法规范等知识。三是举办培训班。抽派业务骨干,利用早、晚和周末对民辅警进行指挥手势、法制方面的培训。今年以来,已举办培训班11期,参训民辅警15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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