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疯传街头偷娃儿警方还原真相小偷借幼儿作掩护行窃
民警提醒,网民应文明上网,对未经证实的传闻,不要进行传播,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近日,一则人民中路百货大楼旁一群人偷娃儿被现场抓住的消息在微博、微信上疯传。6月7日,顺庆区公安分局通过官方微博顺庆公安及时辟谣,阻止谣言扩散,同时,警方已对该起网络谣言进行调查,并将对故意散布虚假信息者予以依法处理。
网友发微博:有人组团偷小孩
2015年6月6号,人民中路百货大楼旁边,一群人偷娃儿被现场抓住,好吓人。请各位看好自己的孩子!6月7日上午,一位网民在自己的微博上发布了这则信息,并配上3张图片。第一张图片显示,在一座公交站台旁,一名身着粉红色上衣的女子被一名白衣男子扼住颈部牢牢控制。在这名女子背后,一名身着紫色衣服的男子被另外两名男子控制住双手;在第二张图片里,一名白衣男子被铐住双手蹲在地上,身后大批群众围观;第三张图片显示,紫衣男子被反铐住双手,由两名男子押着前行。
这则微博发布后,很快引来众多网友关注,并很快在微博、微信上疯传起来。南充一些知名网站、论坛也立即进行转发,引起部分网民恐慌,人们纷纷跟帖评论、留言:太吓人了、以后抱娃儿的都不敢出门了!反扒民警出动:抓获3名扒窃人员。
事实上,就在这条微博发布的前一天的下午4时17分,顺庆区公安分局官方微博顺庆公安上,就同样出现了网友所发照片中的第一张和第三张,只不过,博文的内容是:6月5日下午,顺庆区公安分局反扒队员在人民中路茂业百货门口抓获三名扒窃嫌疑人,三人在公交站台处盗窃他人手机时被当场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很显然,发布微博的网友和顺庆公安播报的是同一件事情,不同的是,网友将反扒队员抓扒手改为了偷小孩的团伙被抓。
关于有人偷小孩的微博明显不实!顺庆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专业反扒队相关负责人介绍,6月5日下午,反扒民警通过多日***布控,在市文化路文化路口公交站台,成功将正在实施扒窃的依某(男,28岁)、麦某(男,32岁)、布某(女,27岁)3人抓获。
据悉,当日,受害人张某在市文化路文化路口公交站台候车时,犯罪嫌疑人麦某、布某分别抱着一个一岁大的小女孩和一个四个多月大的男婴作掩护,帮助依某将张某放在挎包内的手机偷出。见依某得手,暗中埋伏的反扒民警立即行动,成功将3名犯罪嫌疑人控制。由于麦某、布某怀抱婴儿,民警在控制两人时,首先将婴儿抱在手中。部分围观群众未看清全过程,误以为是犯罪嫌疑人抢小孩被抓获,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发布微博,扩散虚假信息引发群众恐慌。
据悉,3名犯罪嫌疑人于今年3月以来,多次往返成都、南充两地进行扒窃犯罪活动,共作案8起。目前,犯罪嫌疑人麦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依某、布某已被依法监视居住。
民警提醒:未经证实的消息不要传播。
意识到有网友发布不实微博后,顺庆警方迅速反应。7日12时30分,顺庆公安发帖辟谣:有本地网友及个别媒体引用抓获现场图片误传为有人偷小孩被抓,此消息不实,请广大网友勿信谣传谣。为及时消除谣言影响,顺庆警方在发布辟谣微博后,主动联系微博发布者、网站论坛,要求删除不实信息,澄清事实真相。
编造、传播网络谣言应负法律责任!顺庆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民警提醒,广大网民应文明上网,对未经证实的传闻,不要进行传播,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目前,顺庆警方已对该起网络谣言进行调查,并将对故意散布虚假信息者依法进行处理。(6月11日南充日报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