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税务四坚持四结合抓实经商办企业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规范税务干部廉洁从税行为,今年以来,阆中税务严格执行上级关于经商办企业整治工作的要求,做到“四坚持四结合”。
一是坚持整治与自查相结合。把整治与防控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布置,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以个人自查为基础,以上级推送疑点数据为线索,以“金三”系统和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为依托,开展全局范围的清理工作,对筛查出的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和核实。个人在自查中无违规情况的须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承诺。
二是坚持审查与自纠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依纪依规的原则,对查出税务干部涉嫌参与经商办企业的问题线索交由纪检部门进行处置。纪检组对相关问题线索按照《***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规则》的要求进行线索处置,对相关问题线索开展初核。
三是坚持学习与教育相结合。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和违规经商办企业典型案例,让全体税务干部明白国家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的限制规定及处理依据,提高干部职工对违规经商办企业危害性的认识,切实增强税务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开展提醒谈话,明确规矩。组织开展一对一提醒谈话活动,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谈,分管领导对分管联系单位负责任人谈,各单位负责人对职工谈,谈制度规定、谈违规经商办企业危害性,提醒干部职工要明规矩、守底线,不越位、不踩线。
四是坚持长效与常态相结合。采取公布举报电话、走访纳税人以及与阆中市纪监委沟通了解等方式,对税务人员是否参与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开展“再回头看”,防止问题死灰复燃。同时,将税务人员参与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纳入廉政风险防控清单,提高风险防控等级,堵塞廉政风险防控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