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嘉府办发〔2016〕106号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
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全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9日
全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
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安办函〔2016〕116号)要求,深刻汲取江西11.24等近期国内多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部署,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领域安全隐患,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健全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范机制,有效遏制人员伤亡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国、省、市两会、元旦和春节等重点时段安全形势稳定,为奋力开创南充新未来、全力建设成渝第二城提供安全发展保障。
二、时间范围
即日起至2017年3月20日大约一百天时间,在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区工业集中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专项行动。
三、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
在全面排查整治基础上,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重点排查整治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
(一)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是否编制安全隐患排查标准清单;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排查、整治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是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录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实施监控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一般隐患整改率是否达到100%;重大隐患是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区级相关部门]
(二)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整治重点
1.建筑施工。以预防模板支架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事故为重点,排查整治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及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严厉整治不按图纸施工、抢工期、赶进度以及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区住建局]
2.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排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和片区联合执法中队机构是否成立、人员是否到位、装备是否齐全、管理机制是否健全、日常路面管控是否到位等;临水临崖路段、桥梁、连续下坡、急弯陡坡、隧道、路口等重点路段交通设施是否符合行业标准要求,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高速公路、道路、隧道、桥梁建设工地安全管理是否到位;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责任是否落实;校车、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管理、驾驶员及行驶路线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加强春运组织和安全管理,科学调度运力,制定雨雪、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工作方案,避免发生大规模、长时间交通拥堵;是否强化安全检查,加强码头、客运站等交通公共场所安保查危工作,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三品查堵制度,避免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是否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无证无牌、非法运输、拼装车上路、客车超员、货车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和三无船舶、非法载客、超载和冒险航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区交通局、区海事处、区公安分局、区经商科局、区发改局]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物处理以及动火、动土、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和检修等环节未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设施设备、管线防冻保温措施不到位等问题。针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进入旺季的特点,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重点排查整治三超一改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焰火燃放安全防范措施,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区安监局、区经商科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质监局]
4.消防领域。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城市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高层密集建筑的消防行政许可情况;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交通枢纽、医院、学校、寺庙、养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巡查检查、消防设备设施、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况;员工集中宣传培训情况、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区公安分局、区经商科局、区消防大队]
5.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广场、商场、学校、医院、景点、寺庙、劳动密集型企业、文化娱乐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地点等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安排足够力量,加强巡逻值守、安全防范和应急响应;举办各类大型集会、焰火集中燃放、商业促销(展销、展览)等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是否依法审批报备,并制订严防踩踏和火灾等恶性事故发生的安全工作方案,有关部门是否依法严格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区经商科局、区粮食局、区文广体局、区卫计局、区旅游局、区民宗局、区教育局、区消防大队]
6.石油天然气管道和城镇燃气。重点排查整治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与周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够、安全警示标志不齐、管道老化等问题以及油气管网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不齐等情况。[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住建局]
特种设备、水利、农业机械、森林防火、民爆器材、非煤矿山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由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和区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分牵头负责。
四、工作方式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采取企业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检查、政府综合督查的方式进行。按照分级属地、条块结合、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专项行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所属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所属行业(领域)的专项行动;各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专项行动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改自报
1.全面自查。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关要求,对照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标准清单,从即日起立即对本单位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排查整治,切实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2.扎实整改。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要逐一登记、上报、整改、验收、销号,形成闭环管理。重大安全隐患要第一时间向区级主管部门和区级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和整改情况必须如实记录,并录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立电子台账,接受主管和安全监管部门巡查。
(二)落实部门管理责任,持续开展监督检查
1.加强动态监管。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级有关部门要牵头组织本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本行业(领域)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督查,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抽查、督查和暗访、暗查。
2.建立检查台账。所有检查行动要统一列表,明确分工,逐一落实,不得疏漏、不得马虎,要清晰记录检查项目、检查意见、整改要求以及检查单位、检查人员。要将检查情况录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政府端,建立部门安全检查电子台账,接受各级安委会巡查。
3.督促整改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及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要现场提出处理意见,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及时通报所属人民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督导;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对容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隐患,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整治。
(三)深入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1.广泛宣传。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引导广大群众、企业从业人员积极参与,营造浓厚氛围。
2.公开曝光。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开通12350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要组织媒体记者开展明察暗访,在《南充日报》《南充晚报》、广播电视台以及网络媒体公开曝光安全隐患,形成强大震慑。
(四)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扎实开展综合督查
1.严格督查。区人民政府要对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区级有关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督查,突出落实政府管理责任,重点督查工作部署是否到位,安全检查是否到位,安全隐患整改是否到位,工作台账是否健全。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将坚持每周开展一次明察暗访行动,每半月听取一次行业(领域)安全工作汇报,每月召开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调度会,区安委会将每周通报一次进展情况,并于2017年3月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过程督导检查。区政府分管领导、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区级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带队、亲自督导。
2.严格追责。区级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对因检查工作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或拒不整改、失职渎职的,要一律依法严格问责、严厉查处。特别是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或经通报、挂牌督办仍然整改不到位的,要按照隐患就是事故原则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6年12月6日)。按照本方案要求,各乡镇(街道)、工业集中区、区级有关牵头部门要制定属地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具体方案,确定行政区域和相关行业领域内重点检查单位,并迅速动员部署,将具体工作方案、行动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单位。各乡镇(街道)、工业集中区、区级有关牵头部门要将行动具体工作方案以及负责人、联络员、联系方式(***3),于2016年12月6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6年12月7日至2017年2月28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具体方案,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预案、人员,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各地政府、区安全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检查督查组,开展属地和监管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检查督查,对有关单位自查自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7年3月1日至3月20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组织对本地、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本次专项行动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治情况,企业安全隐患双重防控机制建设情况,确保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牵头部门要将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书面总结于2017年3月24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区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1),统筹安排部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切实做到动员部署到企业,责任落实到企业,监督检查到企业。
(二)严格规范检查,确保闭环管理。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流程,认真履行检查程序,完善检查文书手续,督查、检查、自查、复查都要有检查记录及相关文书,并将检查情况全部录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建立安全隐患排查、上报、整改、销号全过程管理电子台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要强力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监察对象基本单位名录库和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指导企业编制隐患排查标准清单,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级别企业在监管频次、监管内容等方面实行精准化执法和差异化监管,构建以企业自查自改自报与政府部门监督检查并网衔接为核心的动态、实时管理安全隐患的工作体系,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四)健全工作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工业集中区、区级有关部门要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例会、信息交流、情况通报等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从即日起每周星期四18:00前将行动进展情况(主要做法、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统计表(***3)报区安委会办公室,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陈高祥、杜倩,联系电话(传真):3635063。
***:1.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
动领导小组
2.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统计表
3.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负 责人及联系方式
4.全区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
5.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
6.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
7.全区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
8.全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
***1
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
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史 燚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区安委会主任
副组长:杨方军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张青松 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
兰吉春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成 员:张晓天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黎 萍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丁振东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申庆超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罗 适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赵少雄 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主任
何涌泉 区政府办主任
李通勇 区安监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九个工作组,分别负责综合协调、宣传以及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
第一组 综合组:负责统筹协调、信息收集、情况通报、重大隐患督办等日常工作。
组 长:张青松 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
副组长:李通勇 区安监局局长
殷 杰 区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夏礼强 区安监局副局长
青永林 区安监局副局长
谢永国 区安监局纪检组长
曹婷婷 区安监局党组成员
联络员:谢永国 联系电话:136****1900
第二组 宣传组:负责牵头组织宣传报道,定期组织媒体记者开展暗访曝光活动,在《南充日报》、《南充晚报》、南充电视台曝光安全隐患。
组 长:兰吉春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覃红军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谢永国 区安监局纪检组长
张 晶 区文广体局副局长
卫思羽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联络员:谢永国 联系电话:136****1900
第三组 负责牵头组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天然气长输管线、交通运输、电力、通讯、电子信息、机械、冶金、建材、化工、轻工、纺织等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
组 长:张青松 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
副组长:罗 适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赵少雄 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主任
何涌泉 区政府办主任
李通勇 区安监局局长
弋文平 区发改局局长
徐小康 区经商科局局长
袁和平 区交通局局长
成 员:青永林 区安监局副局长
陈云霞 区发改局副局长
彭庆东 区经商科局副局长
张 鑫 区交通局副局长
郑 江 嘉陵运管局局长
苟逢春 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
联络员:青永林 联系电话:137****9258
第四组 负责牵头组织审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组 长:杨方军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何涌泉 区政府办主任
唐永康 区审计局局长
唐福荣 区人社局局长
成 员:佘朝军 区审计局副局长
陈 皓 区人社局副局长
联络员:陈 皓 联系电话:130****6688
第五组 负责牵头组织校车和校园安全、医疗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旅游等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
组 长:黎 萍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唐永强 区教育局局长
陈 焱 区文广体局局长
唐一兴 区卫计局局长
韩荣武 区旅游局局长
成 员:赵世文 区教育局副局长
张 晶 区文广体局副局长
邹 嬣 区卫计局副局长
王小蓉 区旅游局副局长
联络员:赵世文 联系电话:135****6669
第六组 负责牵头组织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等行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
组 长:张晓天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姚 春 区建设局局长
成 员:柯海波 区建设局副局长
殷 杰 区政府办副主任
联络员:柯海波 联系电话:137****9233
第七组 负责牵头组织商场、市场、会展(商展)、食品药品加工、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
组 长:张晓天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唐扬波 区粮食局局长
曹振国 区食药监局局长
席 勇 区工商质监局局长
成 员:杨大作 区粮食局副局长
顾 睿 区食药监局副局长
肖 平 区工商质监局副局长
联络员:杨大作 联系电话:152****3328
第八组 负责牵头组织道路交通路面管控、消防、民爆、宗教场所等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
组 长:张晓天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江 辉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何 迎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钟传江 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杜培刚 交警三大队大队长
成 员:黄 超 区消防大队指导员
林宏伟 区委统战部副科级纪检员
雍海林 交警三大队副大队长
联络员:雍海林 联系电话:135****6733
第九组 负责牵头组织电航工程、水利工程设施、河道、水库、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森立防火等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
组 长:申庆超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苟会平 区水务局局长
张应海 区农牧业局局长
李 果 区林业局局长
彭世光 区海事处处长
成 员:罗文全 区水务局副局长
唐凤兰 区农牧业局副局长
苟 平 区林业局副局长
冯 建 区海事处副处长
联络员:冯 建 联系电话:138****2263
***2
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统计表
是否制定本地(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专项方案 | 是否将安全生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安排部署到每一个管理对象 | 本周组织检查组(个) | 累计组织检查组(个) | 本周督导检查企业(家) | 累计督导检查企业(家) | 是否建立检查明细台账并将检查情况录入全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 | 查出一般安全隐患(项) | 查处重大安全隐患(项) | 安全隐患是否全部建立台账并录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 | ||||||||
本周查出一般安全隐患(项) | 已经整改(项) | 累计查出一般安全隐患(项) | 本周查出重大安全隐患(项) | 已经整改(项) | 累计出重大安全隐患(项) | 已经整改(项) | 其中:挂牌督办(项) | ||||||||||
属企业自查(项) | 属政府检查(项) | 属企业自查(项) | 属政府检查(项) | ||||||||||||||
填报单位: 负责人签字: 填报时间: 联系电话:
各单位从即日起每周星期四18:00前将本统计表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3
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
行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报送单位: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人 | 职务 | 固定电话 | |||
手 机 | |||||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 | 职务 | 固定电话 | |||
传 真 | |||||
手 机 | |||||
联系人 | 职务 | 固定电话 | |||
传 真 | |||||
手 机 | |||||
电子信箱 |
此表于2016年12月6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4
全区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全区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区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通过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国、省、市两会、元旦和春节等重点时段安全形势稳定,为加快建设南充新未来成渝第二城提供安全发展保障。
二、时间范围
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20日,在全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园林、城市燃气、公园、景点涉住建及行业领域的公众设施、人口密集场所等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专项行动。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区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成立由区住建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嘉陵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攻坚行动日常工作。
四、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一)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在建项目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否落实。重点检查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施工企业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监理企业安全监理工作开展情况,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危险点及关键点的安全监管情况。
2.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到位。重点检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总监、安全专监等到岗履职情况。
3.是否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是否组织专家论证。按照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标准,重点检查高大模板、脚手架、深基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是否组织了专家论证,是否严格按专家论证后的专项方案组织施工,有无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的问题。
4.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设置消防通道并确保畅通;是否按有关规定设置了消防水源,配备了必要的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是否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是否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是否采用阻燃性安全网进行架体防护;职工宿舍、办公用房等临时建筑设施的建筑材料是否采用A级不燃材料。
5.起重机械设备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安装和运转情况。检查项目部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现场起重机械设备自检情况,检查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情况,如发现起重机械设备在任何环节出现问题,坚决要求现场起重机械停止作业,立即整改,直至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二)城市燃气方面。立即组织对调压设备、阀门等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调压器、紧急切断阀安全有效;对所有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保障送气安全可靠;强化巡线管理,避免出现挖破管事故发生;对加气机设备安全***及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运营;加强户内安检力度,保障入户安检质量。
(三)市政园林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城市各类市政设施、城市桥梁等的日常养护、维修情况,保证市政设施性能良好、运转正常;检查防护栏杆、围挡等附属设施的完好情况。
(四)公园、娱乐场所方面。要加强对公园、景点及游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是对大型游乐设施的检查,节假日期间要保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畅通,安全标示、标牌及警示牌齐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要督促其立即整改;对整改措施不落实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停产、停业。
(五)村镇建设和农民建房方面。严厉查处非法违法使用土地、不办理规划许可证等行为;要加强制度建设,制定有效可行的管理办法,督促村镇建设限额以上建筑工程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同时大力开展对农民建房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加强安全技术方面的指导和服务。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6年12月6日)。按照本方案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属有关单位要制定属地和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具体工作方案,确定行政区域和相关行业领域内重点检查单位,并迅速动员部署,将具体工作方案、行动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单位,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专项行动负责人、联络员、联系方式,于2016年12月6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同时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6年12月7日至2017年2月28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生产经营和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检查重点,认真开展自查,不留死角,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并做好自检自查验收记录。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对所属生产经营企业和在建建设工程进行集中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立即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责令停工整改。对有关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20日)。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相关单位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本次专项行动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治情况,确保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要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书面总结于2017年3月20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和区安委会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当前正值元旦春节和两会前夕,也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期。各地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按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深刻认识这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周密安排,认真部署,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规范检查,强化隐患整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严格落实检查督查工作流程,认真履行检查程序,完善检查记录和文书手续。要建立隐患登记和整改验收两本台账,台账中要列出检查行业领域、点位名称、检查人员、隐患情况、整改落实情况等具体内容,特别是整改验收表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确保行动不走过场,落到实处。要强力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持工作回头看、反复抓,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模式,
(三)敢于动真碰硬,依法从严处罚。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依法责令停工整顿,必须经过验收方可复工;对非法违法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一律按规定上限进行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要对因专项整治工作走过场、隐患整治不力或拒不整改、失职渎职而引发事故的,一律依法严格问责,严厉查处。
(四)健全工作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健全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例会、信息交流、情况通报等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从即日起每周四下午6点前将行动进展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统计表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和区安委会办公室,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管科联系人:谭伟,联系电话:2225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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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
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特制定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新、改、扩建建设项目。
二、主要内容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主要负责人是否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是否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是否对排查的事故隐患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实施监控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一般隐患整改率是否达到100%;重大隐患是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是否定期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析,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
1.危险化学品生产环节。重点排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企业自动控制落实及运行情况;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运行和检测检验情况;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和检维修作业审批情况;一书一签的落实执行情况;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与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备案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备案与演练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证的查验执行情况等。
2.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环节。重点排查储存有毒(特别是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涉及被列入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和单位,安全监控设施设备落实及运行情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与演练情况等。
3.危险化学品经营环节。重点排查经营剧毒化学品的单位、油库和加油(气)站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与演练情况等。
(二)烟花爆竹行业
1.生产环节。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许可证有效期和生产范围检查,严防企业非法组织生产;加强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三库(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检查以及限产措施执行情况检查,严防生产企业三超一改、突击生产;加强对生产企业停产复工验收工作履职情况的检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生产企业落实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制度应用流向信息系统管理情况的检查,严防生产企业非法运输非法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加强对生产企业事故应急预案与演练情况检查。
2.经营(批发)环节。落实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制度应用流向信息系统管理情况;批发企业是否违规向零售点供应专业燃放类产品,是否销售不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的超标产品;是否存在违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批发企业六严禁的情况;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定期修订与演练等。
3.经营(零售)环节。周边安全条件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违规超范围销售礼花弹、A、B级组合烟花等专业燃放类产品;是否销售非法生产产品,是否超量储存;是否存在违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零售网点三严禁和两关闭的情况。要突出强化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批发企业积压的超标、过期产品及专业燃放类产品的监管,严禁销售给零售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制度,落实以销定产,严禁超量储存;加大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力度,严禁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燃放等非法违法行为。
三、工作方式
采取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属地***检查、部门抽查督查的方式进行。要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存在较大以上隐患或者不及时整治隐患的企业要***进行检查督促整改;对各地危化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由区安监局牵头相关部门进行抽查督查,确保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区安监局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明确工作责任,顺利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二)抓好自查自纠自改工作。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排查和整改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易发事故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三)坚持原则,严格执法。区安监局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组织经商科公安等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危化、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梳理出存在的较大以上隐患和未得到有效整改的隐患,挂牌进行***督办。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请区安监局于2017年3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市安全监管局(联系人:周波;联系电话:266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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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暨
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切实做好今冬明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化交通运输行业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真正深下去、严起来,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真正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落实到一线操作层面,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确保全国、省、市两会、元旦和春节等重点时段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时间范围
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20日,在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和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三、主要内容
(一)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按照省、市、区安排部署,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严排安全隐患,重处非法违法行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开好头、起好步。
1.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区交通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安全监督股,负责具体实施的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也要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机构,进一步细化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按地域、分领域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堵塞安全漏洞,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针对性。重点突出三个强化落实:一要突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重点检查企业的安全保障、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应急准备情况等。二要突出行业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重点检查各级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工作方案和落实情况,安全大检查记录等。三要突出重点领域安全措施的落实。编制安全隐患排查标准清单,严格按照隐患等级登记,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及时录入信息平台,实施监控治理,按五落实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责任。各单位要做到100%自查,区交通运输部门要全面检查。要认真落实谁检查、谁负责的检查责任制,制作检查表格,实行对表检查,并由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记录、照片、视频资料以及检查表格要做好归档保存。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实行限期完成整改。
4.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监督考核。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范围,区交通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检查不落实、不到位或走过场的,取消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评优资格。发生事故的,将倒查责任。
(二)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在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重点排查整治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危货运输、工程项目施工和寄递物流等重点行业安全隐患。
1.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在区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公安、安监等部门,认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
(1)对无证、无资质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并追究法律责任。
(2)对超资质范围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律上限处罚,严格问责,停产停业整顿,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公开曝光。
(3)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和车船,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经营资质。
2.严格整治公路、桥梁隧道安全隐患。
(4)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对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是否进行全面排查和有效治理,急弯、陡坡、临水、不良地质等重点路段是否治理到位,路侧护栏是否做到应安尽安,各类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是否及时配备更新,保持完好。是否建立所辖路段日常巡查养护制度,加强路段巡查,及时处置路面病害和洒落物,完善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
(5)桥梁隧道安全管理。是否对全部大型桥梁、特殊结构桥梁和达到一定使用年限的老旧桥梁进行全面检查,逐一建立桥梁技术档案。是否建立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全面落实五种桥梁的安全管理责任,明确每座桥的管养单位以及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管护负责人采取更加严格的日常巡查管护措施。一时难以治理的桥梁,是否协调政府采取交通管制、限行禁行、现场值守等防范措施。农村公路桥梁是否全面排查,并对危桥按规定采取防范治理措施。加强隧道安全巡查和附属设施的检查,确保安全完好。
(6)路面养护作业安全管理。养护作业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制定安全保障方案,科学设置养护作业区,规范摆放限速避让警示标志,加强交通疏导,保证车辆安全通行。
3.严格整治水上安全问题。
(7)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及区政府涉水部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按规定配齐消防设施和救生设备,切实落实停航封渡、客渡船签单发航、六不发航、水利水电工程蓄放水预警机制及24小时值班等制度。
(8)严禁渔船、农用船、三无船舶非法从事客渡运,严禁客渡船、采砂船舶随意停靠,船员无证驾船,客渡船、采砂船超载运输、超范围经营、冒雾冒险航行、超航区航行和违法夜航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和渡船禁航、限航和恶劣天气条件下违规航行等规定。
(9)加快渡口改造和渡船更新,提高渡口渡船的安全技术水平。凡从事客渡运的企业必须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合格,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定期开展船员职业技能及安全责任意识教育。
(10)重点检查未经批准在通航水域进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新建、改建、扩建港口危化品罐区和油气管线项目是否符合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验收。
4.严格整治道路运输安全问题。
(11)打击客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行为,整治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客运车辆特别是旅游包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装置、安全技术状况差、长期在外私拉乱跑、不佩戴安全带等行为。
(12)严格落实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凡违反相关制度规定的客运车辆一律停运整改。
(13)严厉查处异地客运车辆违规经营行为,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客运包车,尤其是长期在异地违规经营的省际包车,一律停止发放包车客运标志牌,停运整改。
(14)对不符合农村客运安全通行条件的线路和车辆坚决取缔。深入排查农村客运线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进行严格查处,督促整改。引导乘客乘坐具备资质的农村客运车辆。
(15)强化车站源头管理,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管理规定,严格例检例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格三品检查,杜绝危险品进站上车。
(16)严厉整治城市公交超速行驶、越线行驶、不进站停车、违规开(关)车门、下班不按规定线路归队、抢黄灯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车辆场站的值班值守,确保车辆安全。强化责任,严防乘客携带危险品乘座公交车。
5.严格整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问题。
(17)配合安监等有关部门严格查处危险货物托运人未依法将危险货物委托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车辆)承运危险货物的行为,在充装场所加强对危险货物托运入托运行为的监管。
(18)严格查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运输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超出许可承运的危险货物类别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等非法营运行为;认真开展危险品运输企业资质清查,查处无从业资格证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行为。
(19)严格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运输企业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未按规定悬挂警示标志危化品运输车辆;整治无证经营、运输、非法改装、违法挂靠。
(20)所有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必须装紧急切断装置,没有加装紧急切断装置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罐车,年审一律不予通过,并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6.严格客运车辆和危险货物车辆GPS联网联控系统的接入管理。
(21)凡应接入而尚未接入的客运车辆和危险货物车辆,所属企业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对已装监控系统但不能正常使用的车辆,停运整改,直至正常使用。对故意损毁、屏蔽系统的,发现一次对相关车辆停业整顿;发现两次以上行为的,取消营运资格。
7.严格整治公路水运施工安全问题。
(22)重点加强交通建设施工领域对施工驻地及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严禁将施工驻地及作业场所设置在泥石流区、爆破区、滑坡区、洪水位以下等危险区域。
(23)打击不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或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打击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从事施工活动违法行为;
(24)整治施工单位弄虚作假,无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包工程、层层转包、非法分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问题。
(25)开展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整治。针对各类高处施工作业平台、起重机械、架桥机、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设备设施,开展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检查。
(26)严格施工方案审批管理、严格按照方案施工、严格施工工序管理,严禁冒险施工、严禁违章作业、严禁赶抢工期;对于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责令停工停产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顶格从严惩处,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严格整治寄递物流安全。
(27)重点整治依照国家规定需要用户提供有关书面凭证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是否要求用户提供凭证原件,并进行严格核对等。
(28)严格整治三个100%制度落实情况。寄递行业、货运物流(零担物流)是否落实三个100%,是否落实承运货物查验、安全信息记录和留存制度等。
各地、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与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危化品专项整治、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平安南充双百整治行动、创建平安船舶等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要采取最严厉的措施,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和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6年12月6日)。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并迅速动员部署。各单位要将行动具体方案以及负责人、联络人、联系方式,于2016年12月5日12:00时前报市交通运输局安委办和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6年12月7日至2017年2月28日)。各单位要按照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治安全生产隐患。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7年3月1日至3月20日)。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确保安全隐患整治到位。各地、各单位要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书面总结于2017年3月20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安委办和区安委会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区交通运输局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安委办将百日攻坚行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各地、各单位要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含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阶段目标任务、检查考核要求等),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单位要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严格检查执法,从严查处事故。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流程,认真履行检查程序,完善检查文书手续,督查、检查、自查、复查都要有检查记录及相关文书,并录入平台,建立电子台账。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要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对发生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事故,要挂牌督办,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广泛宣传发动,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发动,加强舆论引导,鼓励广大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广泛参与。要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四)健全工作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工作例会、信息交流、情况通报和总结报告等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映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做法。从即日起每周星期四17:00时前将行动进展情况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统计表报市交通运输局安委会办公室和区安委会办公室,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市交通局联系人:蒋攀,电话:151****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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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
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李克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精神,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全力夯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着力整治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努力预防和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确保国、省、市三级两会等重大活动,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区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和调度指挥,推动各项工作高效运行并取得实质成效,成立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张晓天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殷杰,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江辉,区消防大队大队长钟传江任副组长,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区公安消防大队设办公室,由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钟传江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工作部署和检查指导。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研究阶段性重点工作,定期通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行业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制定行动方案,以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城市大型综合体、文物古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多合一及人员密集等8类场所为重点对本行业系统单位进行全面、深入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检查的单位、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摸清底数,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建立健全档案,确保一个不漏,不留死角,严防失控漏管。各地要按照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全力开展住宅及独居老人居住场所、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合力推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经商科、住建、卫计、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要与公安消防部门密切配合,对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百日攻坚行动期间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要组织挂牌督办,并明确整改隐患的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强力推动整改。
(三)切实做好电气火灾防控工作。各地要针对电气火灾多发的实际,重点围绕社会单位、居民社区电气防火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要对老旧小区电气线路进行改造,并结合实际,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工作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检查单位、物业服务单位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聘请持证电工上岗,是否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区公安、消防、电力、建设(房管)、工商质监、安监、人社等部门要联合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及电工持证上岗检查,查处违章违规行为,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
(四)大力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各地要结合平安社区创建工作,大力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确保每个居民社区、楼院应达到以下要求:一是居民社区、住宅楼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明确,消防责任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到位,建立健全日常防火巡查台账。二是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通道、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电表箱处不得堆放可燃杂物,各类竖井防火封堵严密到位。三是公共区域不得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疏散楼梯间、疏散走道不得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电动自行车棚要严格落实用电安全管理。四是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并持证上岗。五是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消防宣传大使作用,组织居民开展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演练及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活动,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橱窗以及楼宇视频定期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六是建全微型消防站,每个设有管理部门、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区,要建立微型消防站,结合值班安排,明确每班次不少于3名专(兼)职消防队员在岗在位,保证24小时值班,尤其是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对专兼职队员开展必要的集中训练,达到会处置初起火灾、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引导人员安全疏散,一旦发生火灾,做到1分钟响应、3分钟到场处置。
(五)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区综治办要编制出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标准,指导各地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一步规范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要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以及消防安全疏散演练活动,有效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职责。要充分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或移动终端,加强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20日,分为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6年12月6日)。各地政府和区行业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作出部署,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将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6年12月7日至2017年2月28日)。各地政府和区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检查督查组,认真全面开展属地和监管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工作台账,坚决彻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7年3月1日至3月20日)。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百日攻坚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认清当前火灾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的重要意义,站在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强化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调度指挥,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行业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百日攻坚行动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导、同检查、同考评,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本行业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乡镇、街道要将消防网格化管理纳入基层公共服务或综合治理平台,健全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责任人和专职管理人员,积极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明确居民社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单位,落实岗位消防职责,推动微型消防站建设。2017年3月10日前,70%的街道和100%的社区建立微型消防站,70%的街道和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社会单位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切实将消防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个工作岗位,扎实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除活动,强化重点岗位、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培训和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提升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全部按照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微型消防站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
(三)广泛宣传,营造强大声势。要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强化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醒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进程,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火灾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
(四)从严考评,强化奖惩问责。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整治百日攻坚期间,区消安委将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分阶段组织实施专项督查,及时督改问题,堵塞工作漏洞,各地各部门也要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工作落地见效。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严肃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2016年12月10日前,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将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和区安委会办公室;2017年3月20日前上报本次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书面总结。市支队联系人:李军,联系电话:2609530,传真:260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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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
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扎实做好全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国、省、市、区安排部署,进一步贯彻实施《油气管道保护法》,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检查整治,有效遏制人员伤亡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石油天然气管道领域安全稳定。
二、时间范围
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20日,在全区所有管道企业开展专项行动。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管道巡护、检测和维修制度是否落实;日常巡护人员、专业抢险救援人员和技术装备是否配备齐全到位;管道监控与数据采集系统是否具备信息远传、联锁保护、信息存储和报警功能,保护及监测装置是否定期检测和调试;管道沿线设置的里程桩、转角桩、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存在毁损、缺失或警示不清。
(二)占压、交叉、穿跨越、间距不足等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是否杜绝;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与周边建(构)筑物的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其他建设工程与管道相遇施工作业,是否协商确定施工作业方案签订安全防护协议。
(三)管道外部安全隐患是否进行过风险性分析,明确重点区段和场所,提出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管道基本信息台帐是否分类建立;管道竣工测量图是否依法分送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四)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制定,企业是否开展应急演练,地企是否开展协同演练。
(五)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是否齐全。
(六)管道企业是否开展安全培训,是否持证上岗;巡线员是否进行管道风险识别和紧急避险培训。
四、工作方式
采取企业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检查、政府综合督查的方式进行。按照分级属地、条块结合原则,区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辖区的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专项行动;各管道企业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专项行动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一)强化企业自查自改自报。各企业必须按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关要求,对照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标准清单,从即日起立即对本单位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排查整治,切实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排查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必须如实记录,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向从业人员通报或公布,并录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立电子台账,接受主管和安监部门督查。
(二)强化属地行业动态监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排查整治行动,对管道企业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抽查和暗访、暗查。所有检查情况录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政府端,建立部门安全检查电子台账,接受各级安委会巡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及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并做好整改情况的***督导;经督导仍整改不力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三)强化政府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区发改局及各乡镇(街道)政府要加强对企业组织开展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综合督查,重点督查工作部署是否到位、安全检查是否到位、安全隐患整改是否到位、电子台账是否健全。对排查整治不力的单位按照有关制度进行警示、约谈,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6年12月6日)。按照本方案要求,各单位要制定属地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具体方案,并迅速动员部署,将具体工作方案、行动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单位。区主管部门要将行动具体工作方案以及负责人、联络员、联系方式,于2016年12月6日前报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同时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6年12月7日至2017年2月28日)。各管道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报自改,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预案、人员,全面整治事故隐患。主管部门要对管道企业自查自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三年整治攻坚战中已排查出但未统计未挂牌的隐患,各单位要自行整治到位;对本次专项行动中排查隐患,要坚持边查边改,发现一处彻底整治一处,决不遗留。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7年3月1日至3月20日)。各单位组织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重点检查本次专项行动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治情况,企业安全隐患双重防控机制建设情况,确保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主管部门将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书面总结于2017年3月20日前报市发展改革委,同时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活动,认真部署、狠抓落实。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流程,认真履行检查程序,完善检查文书手续,督查、检查、自查、复查都要有检查记录及相关文书,并将检查情况全部录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建立安全隐患排查、上报、整改、销号全过程管理电子台账备查。
(二)措施得力,整治到位。各单位要采取得力措施严肃整治管道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相关安全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坚决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整治彻底。
(三)及时总结,畅通信息。各单位要及时上报专项行动方案和联系负责人,以利工作沟通衔接;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周四将行动进展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统计表报送市发展改革委,重大情况随时报告。联系人:冯剑英,电话:23382360。同时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9日印发
(责任编辑:信息发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