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慢青云路人行道被挖烂何时才能完工
“说好的4月底结束施工,恢复人行道正常通行,结果已经5月底了,还没有要完工的迹象,对过往行人而言,这确实太不方便、也很不安全。”近日,有热心市民向“今日顺庆”记者反映,青云路被某房地产公司开挖施工,既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完工,更没有安装降尘设施,给过往行人带来极大不便。
5月23日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青云路,只见位于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一侧的人行道有6处被挖开,6个大小、深度各不相同的坑洞俨然成了行人的拦路虎。记者粗略测量了一下,6个坑洞中面积最大的接近10平方米,最深的有3米左右,虽然6个坑洞均被围栏围住,但围栏高度不足一人高,对于过往老人和儿童存在着极大地安全隐患。
在一坑洞处,两名施工人员在地下钻孔,并将多余土石运送到地面,一台挖掘机负责将地面堆放的土石搬运放入运土车中。“师傅你们在做什么工程?”记者向施工人员问道。“我们在钻孔,好安装电缆线。”其中一名工人说,整个工作本要求在4月底完成,但由于前段时间下雨,导致工期严重滞后。该工人并不知道工程的具体负责人是谁,只知道安装电缆线是为了给一个楼盘接通电源。
随后,记者联系到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说,此处电缆安装是为了铁投锦华府楼盘供电。“他们开挖人行道施工的审批时间是3月底至4月底,但由于下雨,工程未在审批时间内完工,目前,该工程的承担公司正在办理申请延期的相关手续。”该负责人说,对于施工方未安装降尘设备的情况,该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69条等相关法律条文进行相应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69条: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以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单位,应当向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备案。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 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今日顺庆 赵效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