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开发区今年将出资2500万元鼓励农民单户进城
日前,海港开发区本着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市场化运作原则,制定出台了《2015 年农民单户进城实施方案》,将安排2500 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农民单户进城。
该《方案》指出,今年重点安排区内“符合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但尚未批复、家庭有大龄青年确实有住房困难的”优先进城。补偿方面,经本人申请、村委会、镇政府和区城镇化办公室审核认定后,对规划主城区内的一处宅基地给予购房补助5 万元,主城区规划外的一处宅基地补助3 万元。同时,对持有有效建房批复或《土地使用证》的申请进城农户,主城区规划内农宅每处按12 万元标准对宅基地进行补助、主城区规划外的农宅按每处6 万元的标准补助。此外,进城户主房也将按照标准,每处给予3 至10 万元不等的补偿。方案要求,对进城户的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采取“购房结算凭证”的方式进行。即:一处合法宅基地兑换一个“购房结算凭证”,一套住宅楼只能使用一个“购房结算凭证”。经过审核的单户进城农户,在签订《单户进城补助协议》后,领取《单户进城购房结算凭证》,在开发区指定的各楼盘间,自主选购商品房。《单户进城购房结算凭证》在购房结算时等同现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