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元市城乡居民增收呈现四大特点
据全市住户调查资料显示,2018年广元市城乡居民增收形势良好,呈现四大特点:增速并居全省前列,城乡差距持续缩小,四大收入全面增长,食品消费占比下降。
增速并居全省前列。2018年广元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0592元和11854元,同比增长8.7%和9.7%,分别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6和0.7个百分点,增速同时位居全省第3名。在川东北五市中,农村居民收入增速排第1位,城镇居民收入增速排第3位。
城乡差距持续缩小。2018年农村居民收入增速比城镇居民高1.0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收入比由2017年的2.60∶1缩小至2.58∶1。
四大收入全面增长。城乡居民财产净收入均呈两位数增长,分别增长11.7%和16.3%;经营净收入均增势强劲,分别增长9.8%和10.7%;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分别增长8.2%和8.8%;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分别增长9.2%和8.9%。
食品消费占比下降。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7767元,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8.7%,比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3875元,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9.0%,比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