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四化措施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今年以来,县公安局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抓业务、强队伍的重要工作来抓,以“意识养成常态化、执法水平优质化、执法动作标准化、执法责任全程化”为目标,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全局执法水平全面提升。
一是提高重视程度,务求意识养成“常态化”。明确各部门一把手是执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逢会必讲,逢案必提,全局上下形成全警重视、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也使民警真正意识到理性执法的重要性,要求办案单位在履行职能中讲事理、讲法理、讲情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二是提升综合素质,促进执法水平“优质化”。通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组织自学的形式,在全局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执法氛围。狠抓警务科技,要求民警运用高科技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严格实行网上执法办案,杜绝执法办案中的隐性问题。抓住案件办理“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用刚性的规范确保执法质量,防止了执法的随意性。
三是健全制约机制,确保执法动作“标准化”。结合执法办案实践,抓住常见的难点、热点、疑点问题,以解决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违反程序办案等问题为重点,对具体法律适用、案件管辖分工、办案流程、审批程序、责任追究等进行细化、明确和规范,构建起严密的执法办案制度体系。健全考核制度,每季度组织一次执法质量考评,对办案单位承办的全部卷宗进行考评,结果通报全局。把执法质量与年终考核挂钩,形成“人人要办案、人人多办案、人人办好案、人人办铁案”的良好氛围。
四是完善监督体系,落实执法责任“全程化”。实行案件主办人责任制,案件主办民警在法定范围内对案件办理享有决定权,对案件的执法质量终身负责。实行“案件主办人、法制员、部门负责人、法制部门、分管局领导”五级执法责任制,执行“谁办案,谁负责;谁把关,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执法责任制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要求具体、问责有人。全面落实个案评判、大要案提前介入审核和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合议的审核制度,及时发现、整改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办理不规范出现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加强与检、法两院的协调和沟通,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检查公安工作,自觉接受监督评议,征求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县公安局 田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