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交警大队开展122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
蓬溪县交警大队开展12·2“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
提高安全文明出行意识
12月2日是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发动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提高安全文明出行意识,蓬溪县交警大队积极筹划,周密部署,在五一广场、客运站、县中开展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
活动中,该大队以在LED屏幕上滚动播放交通安全提示语、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置咨询点及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的形式,紧紧围绕“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这一主题,重点向过往群众和驾驶人员认真讲解了《刑法修正案(九)》的实施,追逐竞驶、酒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等危险驾驶行为的危害,教育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营造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据悉,此次宣传活动共出动警力9人,警车3辆,摆放宣传展板3块,悬挂宣传条幅2条,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通过现场咨询解答、广播报道等形式,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宣传活动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