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三部门签发联合通告严厉打击拒执罪
记者在11月2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共同签发《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暨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联合通告》,形成打击合力,向执行难“亮剑”。
《通告》明确了11种司法机关将予以严厉打击的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包括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等。
《通告》强调,被执行人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拒不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在依法釆取执行措施的同时将向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进行通报,并建议相关部门作出处理。被执行人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将通报人大、政协,建议依法予以处理。
《通告》指出,对以上行为,全市公安机关将以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全市检察机关,依法从严从快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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