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邑纪委监委党纪政务处分与警示教育结合效果好
今年以来,武邑县纪委监委探索工作新模式,拧紧监督执纪“螺丝钉”,把宣布处分决定、谈话回访、监督检查作为警示教育课堂,使党纪政务处分与警示教育“双轮驱动”,取得良好效果。
以案释纪,增强纪律意识。审理室负责宣布处分落实情况,在宣布处分决定时,要求违纪党员所在单位中层以上干部、支部党员参加。处分决定宣布后,单位第一时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履职情况进行自我剖析,认领问题,举一反三。同时,召开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人、身边案例作为“活教材”及时进行警示教育,从而提升纪律教育警示作用和震慑效果,让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刻自查自省。涉及单位要认真梳理相关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源头治理。
谈话回访,体现严管厚爱。一是开展谈心谈话。宣布处分之前,首先由所在单位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受处分人员进行谈心谈话教育,进一步帮助其正确认识错误,感受组织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二是注重回访。该县纪委监委紧盯受处分党员领导干部思想动态,针对不同对象、不同情况确定相应回访教育方案,通过与相关单位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交换意见、与受处分人员交流谈心、向相关单位普通党员了解情况等方式,掌握受处分人员问题的整改情况,帮助受处分人员认识错误、吸取教训、消除思想顾虑,彻底放下思想包袱,正心治本,回归主业,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到实处。
监督检查,确保执纪实效。执纪监督室通过个别座谈、查阅会议记录、工资表格、台账资料等方式,检查处分决定是否执行到位,受处分干部是否仍在岗工作,是否存在“吃空饷”问题,杜绝处分打白条,甚至背着处分受奖、提拔等现象;定时对召开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大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严格执行日常管理制度,在制度遵守、工作要求、任务完成方面不搞照顾、不打折扣,对继续顶风违纪者,依据有关规定加重处分。今年以来,已现场宣布违纪党员干部处分决定82场次120人,受教育党员干部6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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