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全面放开放宽人才和重点群体落户条件
高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技术人员只需提供书面申请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王鑫)12月27日,记者获悉,按照相关规定,我市不断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步伐,为有效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复员、退伍、转业军人的落户限制,进一步放宽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落户条件。
具体迁移手续包括,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留学归国人员以及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企业需要的技术工人,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在现居住地或就(创)业地落户,只需提供申请人书面申请(写明具体住址、联系电话等)、户口簿(或迁移证)、居民身份证,相关学历或职称证明。
在城镇稳定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在我市落户,只需提供申请人书面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就业证明。
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我市落户,只需提供申请人书面申请、迁入人整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新生代农民工在我市落户,只需提供申请人书面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就业单位证明或初(高)中以上学历证明证件。
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可以在注销户口地恢复户口,对于异地安置或就业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自寻落户地点,只需提供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的落户通知书、军人身份证或军人身份号码登记表、原籍注销户口证明、落户方居民户口簿或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双桥公安分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河北省公安厅《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的工作方案》及《承德市公安局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细则(试行)(修订稿)》,以上申请迁入落户人员,原则上由本人提供合法稳定住所的落户地址;对确实无法提供的,可通过申请在派出所公共地址申请落户并签订《约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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