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民政局五项措施确保民政专项资金安全规范
为加强民政资金使用、发放的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民政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民政专项资金及时、有效、安全发放到受助群众手中,确保民政资金廉洁高效使用,县民政局在加强社会救助等民政专项资金规范化管理上进行积极探索,制定出五项措施,确保民政专项资金安全规范。
一是健全制度。制定了《行唐县民政局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项民政资金的使用范围、救助对象、审批和发放程序、社会监督措施,使每项民政资金都能规范使用,民政资金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严格审批程序。通过制度的建立实施,对各项民政资金的审批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坚持阳光操作,各类救助对象先由本人申请,村(居)委会民主评议小组初评,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民政办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在政务公开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民政局审批。这种三级评审、公开化评议的做法,确保了各类救助资金合理使用。
三是实行社会化发放。为切实做到“为民、便民、惠民”,对低保资金、优抚对象的定补款、伤残抚恤金等采取社会化发放,由金融机构以***的形式将资金直接发放到民政对象手中,减少了中间环节,有效保证了各项民政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四是抓好监督。坚持定期报账制度,对使用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销,手续不全的,要求完善手续。同时,通过“五监督”即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等方式,加强对民政资金的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各类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五是加强民政专项资金审计监督检查,各类救助资金的发放坚持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数额公开,对象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该局成立了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和对乡镇的检查指导工作,并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和纪检、审计等部门对该局社会救助等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