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唐山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施行
自《唐山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唐山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7章60条,是对1998年出台的《唐山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全面修订,适应上位法调整以及管理职能变化等新情况,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规定了房地产交易管理的总则、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唐山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提升的重要制度保障,也是唐山深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中的重大制度举措,标志着我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将更加规范化、法治化,也将为唐山进一步提升房地产交易环境、推进“四最”品牌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房地产交易管理提供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主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 版权所有 冀ICP备字06016263号 冀公网安备 130****2002246号网站标识码:1300000013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