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保障性安居住房累计完成135万套
3月6日,记者从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获悉,2013年, 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14074套, 竣工20007套, 分配入住16555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补贴621户,改造农村危房35017户,分别占省下达目标任务的100.5%、100.0%、100.3%、124.4%、103.6%,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截至2013年底,我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累计完成13.5万套, 住房保障覆盖率已达到17.1%。
2014年,我市计划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4110套(户),其中:廉租住房1910套, 公共租赁住房2504套,限价商品住房2750套, 城市棚户区改造6880户,林场危旧房改造6户,垦区危旧房改造60户;竣工17762套(户),分配入住12279套。
据介绍,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将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4月15日前新开工建设项目完成土地使用手续的审批;6月底开工率要达到80%,竣工率达到50%,分配入住率达到30%;8月底所有新项目实现全部开工,并全部办结“五证”(项目立项、土地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 竣工率达到80%, 分配入住率达到50%;10月底新开工建设项目形成明显的实物工作量,竣工和分配入住目标任务全部完成。
土地方面,按照“优先供应、应保尽保”的原则,积极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确保土地即时足额供应到位。 资金方面,坚持中央、省、市财政补助,县区财政兜底的原则,发挥市县区投融资平台作用做好项目融资,保证项目按计划推进。 工程质量方面,工程质量合格率要达到100%,主要建材合格率要达到100%, 分户验收抽查项目合格率达到100%, 严格执行65%建筑节能标准, 绿色建筑执行率要达到80%以上。住房分配管理方面,将进一步完善联审联查工作机制, 强化对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等信息的动态监管,完善准入推出机制;将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以及中等偏下、低收入、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全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实行分类有序轮候保障,提高分配效率,强化信息公开,确保分配公平公正。全面实施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和限价房“四房并轨”,做好统筹建设、保租控售、先租后售、梯度保障,实行差别化租金、分档补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