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提醒——个人应谨慎使用医疗器械
近期有消费者反映,自行购买的减脂仪、光疗仪等医疗器械存在使用效果不理想,甚至造成了身体损伤。对此,市食药监局提醒:基于医疗器械的预期用途,绝大部分医疗器械在医疗机构内由具有资质且经培训合格的医护人员使用。依据《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十条,由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的医疗器械,其说明书应当具有安全使用的特别说明。
消费者在购买个人使用的医疗器械前,请向医护人员咨询并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遵照医嘱和产品说明书使用医疗器械。此外,购买时还要注意查看医疗器械产品是否具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生产经营者是否具有合法资质,售后服务是否有保障等,并索取购物***。
有关产品注册许可或者备案信息,以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者信息,可在国家药监局官方网站相关栏目上查询。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及时拨打12331,向食药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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