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财政局落实三个公开三个清单情况汇报
8月11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三个公开、三个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方案》文件下发后,市财政局积极行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
我局根据河北省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沧市财预[2014]66号),并与5月20日召开了由市直各部门主管局长、财务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明确提出要求:一是公开主体:自2014年起,除***部门外,全市所有负责编制政府或部门预决算信息的单位或部门都要开展本级政府预决算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二是公开时间:预决算公开的时限为预决算批准(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2014年预算公开工作要在6月底前完成。三是公开形式:以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为主要形式。四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同级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报告、附表,市直部门预算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公开。6月底,我局在沧州市财政局(www.hbczcz.gov.cn)网站上,分别公开了经人大批准的2013年市本级及全市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市本级预算及全市总预算草案,沧州市本级2013年及2014年“三公经费”情况。截止到目前,市直部门单位也公开了本级和所属单位收支预算。
二、全面公开政府采购信息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促进公平竞争,我局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相关政府采购信息。重点公开内容:
一是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政府采购的制度、办法、政策等规范性文件;二是招标采购信息,包括公开招标公告、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询价公告、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及变更事项等;三是采购结果信息,中标(成交)、废标公告及其更正事项等;四是财政部门受理政府采购投诉的联系方式等信息;五是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备案名单;六是定点采购、协议供货中标企业及中标商品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动态公开主要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政府采购网、沧州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动态公开政府采购信息。
三、强化行政权力公开运行
我局始终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作为加强廉政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抓手。确定专人负责收集、加工、发布我局动态行政权力运行工作信息,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做到“真公开、全公开”。大力推行“六个公开”,即公开管理权限、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工作程序、公开承诺制度、公开廉政勤政制度、公开收费标准和办理时限等,结合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强化权力运行动态公开,主动公开权力运行过程。我局充分利用财政外网,对人民群众关心的行政职权事项进行公开,重点实时公开内部管理情况、会计从业资格办理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除利用网络外,我局还充分利用传统的公开栏、办事指南、窗口、咨询电话、信息编报等形式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