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对危化企业实施分类监管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今后,我市将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监督管理。根据危险程度,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划分为A、B、C、D四类。A类企业由省安委办负责筛选,我市100家企业将被筛选为A类企业。分类评定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对于辖区内A类企业,县安监局组织专家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市安监局组织专家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省安监局进行随机抽查,对抽查情况记录在案、建立台账;对于B、C、D类企业,各县(市)区安监局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执法检查。
各县(市)区安监局对辖区内各类企业执法检查要建立检查台账,明确被检查单位相关信息,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情况、复查时间、复查人员和复查情况。市安监局将对各县(市)区安监局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建立抽查台账,作为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考核的依据。
对百家列入全省的A类企业,市安监局将适时组织观摩学习,对A类企业进行全面风险量化评估,彻底解决企业在安全风险方面底数不清、平均用力、重点不突出的问题。省市县三级安监部门还将对其进行不同频次的严格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各级安监部门将对A类企业检查结果分阶段性通报,对于存在较大隐患和问题的典型企业,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于符合黑名单制度的企业,进行黑名单管理。
省安监局将对我市A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对话活动。参照省安监局谈心对话模式,各县(市)区每半年要聘请专家对其它生产、使用、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谈心对话和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一次法定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管理知识考试;对因出国和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补课。同时,各县(市)区安监局负责组织好辖区内A、B类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向当地政府进行安全生产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