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普法宣传注重四结合
大名县司法局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在实践中总结出“四结合”工作方法,深化普法宣传工作,服务大名经济发展。
一是把普法宣传与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相结合,重点宣传与宪法、信访、社会保障、城市拆迁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大名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如:“两会”期间大力宣传《信访条例》、《集会游行示威法》等;“三年大变样”建设时期重点宣传《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
二是把普法宣传与开展便民服务相结合。精心打造服务平台,拓宽工作领域,通过提供常态化、个性化的法律宣传服务项目,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满足群众对法律服务的要求。
三是把普法形式与人民调解相结合。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坚持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调解。把普法贯穿于调解的全过程,做到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把调解的过程变为群众学法的过程,使双方当事人在接受调解中学法、懂法、守法,通过调解纠纷,现身说法,达到调解一件案子,教育一片群众的目的,把普法教育的覆盖面逐步扩大。
四是与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相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是农村实现普治并举的有效形式,我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一年一个新台阶,创建工作坚持与文明生态村相结合、与小康建设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提高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截至目前该县已有7个村被省命名,有27个村被市命名,在全县创建工作中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