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明乡风助力乡村振兴——市文明办负责人就开展文明乡风八项行动答记者问
乡风文明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显著标志。为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市文明委出台《关于扎实开展“八项行动”全面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日前,本报记者就相关内容采访了市文明办负责人。
问:请您谈谈,我市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八项行动”的总体目标。
答:2018年至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机遇期,为此,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实施乡风文明建设“八项行动”,总体目标为:
——到2018年底,全市所有村居普遍将移风易俗的具体事项纳入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乡贤评议会完善健全并切实发挥作用,培育孝悌和睦家风,实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农民群众对移风易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到2019年底,全市农村红白理事会、乡贤评议会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广大农民群众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婚丧嫁娶新风尚基本形成,陈规陋习基本得到遏制,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得以弘扬,农村人居环境明显好转。
——到2020年底,婚丧嫁娶中的不良风气得到彻底根治,“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得以传承弘扬,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群众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基本形成环境优美、社会和谐、崇德向善、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文明乡风。
问:“八项行动”具体内容是什么?涵盖哪些层面?
答:“八项行动”涵盖“两会一约一榜”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家风家训主题活动、改善人居环境和活跃农村文化生活四个层面。具体为:
开展婚丧嫁娶革新行动,加强村红白理事会建设,制定红白事的办理流程、标准要求,严格控制酒席、车辆、费用标准以及参与人数,逐渐破除农村婚丧喜庆活动中的陈规陋习,推动形成文明节俭新风尚。
开展乡风民风评议行动,加强村乡贤评议会和“道德评议红黑榜”建设,重点围绕思想道德、移风易俗、环境卫生等内容开展评议,每年度开展1-2次“最美新乡贤”、移风易俗先进典型和好公婆、好媳妇、好儿子(女婿)、好妯娌、好夫妻评选活动,引导广大群众由“要我文明”向“我要文明”转变。
开展村规民约倡树行动,将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推进移风易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等内容纳入其中,使村规民约真正成为群众自我规范、自我约束的行为准则。
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教行动,实现各类宣传平台、宣传载体全覆盖,形成常态化的宣传工作机制。
开展优良家风培育行动,通过编好村志家谱、讲好家风故事、立好家训家规、用好宣传阵地、评好先进典型,以好家风好家训带出好乡风好民风。
开展环境卫生洁美行动,大力推进环境卫生整治、农村厕所革命,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提升村庄品位,打造洁净、美丽家园。
开展先进文化惠民行动,充分利用道德讲堂、农家书屋、村史馆等文化阵地,加强文化队伍培育,丰富文化活动载体,弘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开展文明村镇创建行动,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依托美丽乡村建设,把乡风文明建设内涵纳入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使文明村镇成为弘扬、倡树乡风文明的重要阵地。
问:“八项行动”按照什么步骤推进?
答:“八项行动”实施时间为2018年至2020年,今年的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3月10日以前为宣传发动阶段,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地本部门乡风文明建设具体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3月11日-10月底为推进落实阶段,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对照目标任务和重点内容,迅速安排部署,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落地,全面开花。11月-12月为整改验收阶段,验收情况与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挂钩,同时评选表彰一批乡风文明建设先进典型。
问:如何保证“八项行动”落到实处?
答:实施方案中对每项行动的工作举措、责任部门、完成时限都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将强化科学考核,制定量化标准,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加大工作督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同时,各牵头部门每半年代市文明委对各县市区进行考核,组织部门将把乡风文明建设纳入党委政府年度考核指标,推动各级各部门形成联动配合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将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信息反馈,市县两级要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表扬先进,激励落后。(来源:邢台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