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到衡水市检查
10月23日至24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陈新华带领执法检查组来衡,就我市《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占强陪同检查并主持汇报座谈会。
会上,我市汇报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市环保、发改、住建、工信等部门以及4家市级重点排污单位负责人汇报了有关情况。随后,检查组赴桃城区、枣强县、安平县实地检查相关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市级重点监控企业关于《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
检查组对我市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注重宣传引导,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加大推进力度,提升信息公开效果;畅通渠道,鼓励公共参与环保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检查组指出,《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是我省制定的全国首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地方性法规。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主动作为,积极配合,重拳出击,加大对污染企业信息公开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使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刘占强对检查组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就下一步工作,他表示,要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支持监督环保工作。人大常委会代表要把《条例》学深悟透,认真履职尽责,实施有效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不断深入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