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执行大队建立协作机制严厉打击拒执罪
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移送办理机制的通知》后,市中院执行局第二执行分局乐亭执行大队积极与驻地公检法部门沟通协调,共同落实文件精神,建立起“拒执罪”联动协作机制,推动了案件移送办理机制的高效运转,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程序合法,证据充分。乐亭执行大队按照最高院要求,在立案、查询、控制等环节,严格时限,节节告知、节节留痕。对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转移隐匿财产、有财产拒不执行或抗拒执行的,进行调查核实,锁定证据。强化执行过程中采取录音录像、询问笔录等方式,做好证据收集和保存,为移送公安部门打下基础。
及时审查,快速立案。该县公安局根据协作机制的要求积极配合,安排专门人员处理拒执罪案件,对乐亭执行大队移送的拒执罪案件在15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立案侦查,对证据不足的及时明确告知补充证据材料。同时,配合乐亭执行大队做好协助查询、执行拘留、抓捕追逃等工作。截至目前,乐亭县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13起案件,向检察机关移送6起案件,有效打击了拒执犯罪嫌疑人的嚣张气焰。
强化监督,快速公诉。该县检察院定期派员对乐亭执行大队的执行程序依法监督。对公安部门移送的涉拒执罪案件,坚持快捕快公诉,确保检察环节畅通。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及时批捕,符合起诉条件的及时提起公诉,做到严把案件质量关,杜绝冤假错案。目前检察机关已向法院提起4起公诉案件。
积极调查,快速审判。该县法院对案件材料积极核实,及时立案,组成专门合议庭审理涉拒执罪案件。对判决前被告人自动履行或者协助执行判决、裁定,确有悔改表现的,酌情从宽处理。对涉拒执罪案依法快审快结,力求实现打击一批拒执罪,教育一批“老赖”,震慑一方的社会效果。乐亭县法院已对2起案件依法宣判,有2起案件正在审理阶段,充分发挥了打击拒执罪的惩戒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