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39个集体获评省青年文明号
26日,从团市委获悉,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命名496个青年集体(包括行业系统表彰336个,团组织独立开展活动的行业表彰160个)为2014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包括本报要闻时事部在内的我市39个青年集体获此殊荣。
“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青年岗位和青年工程。组织“青年文明号”评选,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在全社会展现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多年来,全市各级团组织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当好党的助手,引领带动全市广大青年职工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优秀青年集体。他们立足本职岗位,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展示了新时代新青年的风采,为建设沿海强市、打造河北沿海地区率先发展增长极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在本年度的评选中,沧州日报要闻时事部、肃宁县广播电视台、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等16个集体获团组织独立开展活动行业表彰;黄骅市南大港人民法庭、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支队、沧州市公交集团11路公交线等23个集体获行业系统表彰。
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希望受到表彰的青年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大力弘扬“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精神内涵,不断取得新的工作成绩;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引导广大青年职工爱岗敬业、奋发努力,为实现河北绿色崛起、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