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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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10日发表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为增强全市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推进城市防空警报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北省实施
本次发放防空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每种警报信号各发放一次,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发放之间各间隔7分00秒。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试鸣期间,广大群众要保持平稳心态,安心工作和生活,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的顺利实施。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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