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地籍处对我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检查
按照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安排部署,8月22日至23日,由省国土厅地籍处董欣奕处长带队,省规划院地籍所赵建利所长、省土地确权办冯媚工程师等一行3人组成的省检查组,对我市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开展省级检查。
省检查组听取了我市关于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情况的汇报,并随机抽取了固安、永清两个县级单位开展成果检查工作。采取抽查的方式,分别对两县抽查了 20个行政村的内业资料成果和6个行政村的外业调查成果进行了检查。
省厅领导在全面了解我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开展情况和对工作成果进行检查之后,给予了各项成果技术规范、材料齐全的充分肯定,提出廊坊市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打造出了许多工作亮点,主要概况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廊坊市局对此项工作重视程度高、领导得力、组织到位,建立起了一支业务素质过硬的工作队伍;二是工作经费落实情况好,通过大力开展沟通、协调工作,使工作资金及时得到了落实,保障了工作的质量与进度;三是 工作成果精度高,廊坊市统一采用了实测的调查方法进行了全解析界线测绘,实际效果很好,成绩较为突出,工作方式超越了国家要求,走在了全省的前沿。另外,还对我市在2013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的确权登记发证的组织开展和安排部署工作提出了表扬。
本次省级检查,充分体现了省厅领导对我市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在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我们将按照要求督促和指导各地尽快完善、补正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各项工作成果,并针对暴露出来的共性问题在全市域内开展检查、核查工作,将问题以点带面,一并解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发扬吃苦耐劳的工作精神,总结和借鉴好的工作经验与方法,创造条件,克服困难,按照要求圆满的完成我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