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支队采取四项措施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治安支队按照市局党委和省厅治安局的统一部署,始终将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认真研究谋划,切实引起高度重视,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努力将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为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加强行业场所治安管理。今年以来,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和沧州市综治办的部署要求,沧州市局不断加强对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组织、介绍、容留妇女卖淫,嫖宿***等行为,有效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全市先后共出动警力2632人次,出动警车1012辆次,检查歌舞娱乐场所600余家,其中,整治问题场所91家,停业整顿51家;查处营利性陪侍活动27起,清理陪侍人员157人;查办组织、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10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68人。
二、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密切结合社会治安清查整治行动,深入全市各中、小学校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加大校园周边巡逻防范和矛盾纠纷排调力度,对校园周边地区的突出治安问题进行有针对性地治理,最大限度地保障学校师生安全。同时,进一步加强法律和安全防范知识宣传力度。由各辖区派出所民警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深入校园进行法律知识、安全防范知识等内容的集中宣传教育,有效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制意识、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今年以来,全市共清理校园周边游戏机72台,取缔网吧5家,收缴管制刀具127把、仿真***246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55起,为师生上法制课或法律宣传1200余场次。
三、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利用警示案例、警情通报、以案释法等形式加强法律知识和安全知识宣传,重点对妇女儿童知道应该做什么、遵守什么、不能做什么,如何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免受不法侵害等进行宣传讲解,使法制宣传教育、学法、用法、守法得到了较好的结合,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利用“3.8妇女节”、“法制宣传日”等节假日,专门组织人员面向社会特别是对妇女儿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制宣传,深入到学校、企业、农村进行法制讲座,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开展针对妇女儿童安全的普法宣传80余次。
四、加强家暴行为防范打击。为给妇女儿童生活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实现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坚决预防和制止家庭虐待、暴力等事件的发生,沧州市局以基层派出所为单位,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自觉抵制家庭暴力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受家庭暴力侵害妇女的自我保护能力。同时,不断加强与民政、妇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协作工作机制,切实形成预防和打击家庭暴力行为的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