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司法局部署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九届五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市大局,日前,我局印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大排查大整治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方案》指出,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必须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深入推进安全责任制落实,及时排查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和隐患责任追究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由事后调查处理向事前预防、源头治理转变,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持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稳定,为开创新时代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邢台新局面贡献力量。
《方案》提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按照“排查、交办、督查、复查、问责”五步工作法进行,并要将自查自改、监督整治、追究问责、长效机制建设等四项内容贯穿始终。
《方案》明确,攻坚行动从2017年11月下旬起到2018年3月底结束,共分为部署启动、集中排查整治、督导检查和集中执法三个阶段进行,并对每个阶段的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进行了安排部署。
《方案》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加强领导、落实职责,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量化目标任务,抓好落实,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要统筹协调、完善机制,处理好攻坚行动与推进各项工作的关系,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市局将成立督导检查组,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局直属单位攻坚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来源:邢台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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