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县人社局温馨提示什么是最低工资我县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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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8日发表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2012年12月1日起我县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04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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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14:05:0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