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警晚间半小时就查获3名酒驾司机
11月17日晚,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统一行动,在辖区严查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行动中,仅30分钟便查获了3名酒驾驾驶人。
20时30分许,来到卫国路与翔云道交叉口,看到交警二大队民警已经用反光锥筒将多条机动车道收窄成1条,对由南向北行驶的车辆逐车筛查。检查中,一辆黑色越野车在距离检查点约200米的位置突然减速后驶向便道。执勤民警迅速上前将该车控制。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该驾驶人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该驾驶人承认其喝了1瓶啤酒,也对自己酒后驾驶的行为深表后悔。民警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处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时隔不久,又一辆黑色越野车在临近检查点时突然并道。执勤民警要求该车驾驶人摇下车窗,接受检查。经检测,该驾驶人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几乎与此同时,另一辆轿车被执勤民警拦截。经查,该车驾驶人也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分别对二人依法进行了处罚。
20时45分许,执勤民警在对一辆面包车驾驶人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车厢内坐满了人,遂要求该车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车证,并要求车上乘客下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8人,超员1人。执勤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驾驶人处200元罚款,记3分。
入冬以后,我市交警部门并未减弱查处酒驾、醉驾的力度,反而加大了检查的频率。交警提醒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不要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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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驾驶行为,构成酒后驾驶;大于或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驾驶行为,构成醉酒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