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关键期张家口市重点部位全面封山
近日,张家口市政府发布了《关于2019年冬春季森林草原封山防火管制的规定》,明确了森林草原封山防火管制期和管制区域,在防火管制期(1月1日至5月31日)内对森林草原防火重点部位实行全面封山,严禁一切违法野外用火行为。
据悉,封山防火的管制区域主要有:冬奥赛事核心区、重点廊道、国有和乡村林场、集中连片工程区、重点林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市县林区内所有公墓(散坟)、一级防火县区荒山荒坡。管制期内在管制区域严禁烧荒烧茬、烧灰积肥、焚烧秸秆、焚烧垃圾、烧地埂、烘烤加工、爆破作业等野外用火行为。在管制期内,确需在林区从事生产、生活用火的单位或者居民,必须持有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发放的《生产用火许可证》,用火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划定的区域内从事生产生活活动;需要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应当经省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处置突发事件和执行其他紧急任务需要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的,应当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违反封山防火管制规定、造成森林草原火灾的,由公安机关等职能机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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