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将规范劳务派遣乱象
和合承德网讯
我国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劳务派遣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
我市人社部门相关人员介绍,目前,一些用人单位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已经成为普遍现象,近几年我市劳务派遣市场不断发展,新法的实施将对规范市场有积极作用。
所谓劳务派遣,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实际操作中,部分单位将派遣用工当长期员工使用,但派遣员工与本企业正式员工同工不同酬、社保缴费基数差别大,损害了被派遣员工合法权益。
针对这一不合理现象,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劳务派遣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该工作人员还介绍,有的用工单位为逃避责任,自己面试招聘员工时,却与员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工的工资由劳务派遣公司发,“假派遣、真用工”现象突出。
对此,新《劳动合同法》大大拉高了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门槛,并且赋予人力社保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新法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同时,经营劳务派遣公司的门槛也相应提高,其注册资本从现行的50万元提高到了200万元。有关专家指出,新《劳动合同法》将规范劳务派遣市场乱象。
专家指出,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是在鼓励企业走长期用工的路子,提倡公平合理的用工环境。但新法中对同工同酬并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操作起来有难度。“同工”这一概念,是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事。在一个单位,同工者才有可比性,但一般劳务派遣工大多只提供一些临时性岗位,缺乏可比性。这些因素都决定了实现同工同酬将任重而道远。 记者 张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