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财政设立5000万元应急周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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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7日发表
解决企业融资难
为有效缓解县内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周转困难,香河县政府出台了《香河县工业企业应急周转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有效地帮助企业渡过了难关。
据了解,香河县财政设立应急周转基金5000万元,专门用于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应急周转,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并进一步明确了申请使用应急周转基金的企业,为当年度县政府确定的30家成长型中小企业或上年度纳税1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企业借用应急周转资金期限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两次、每次不超过2个月,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
自应急周转基金运作以来,在企业中引起强烈的反响,切实帮助企业有效解决了短期融资难题。截至目前,共发放应急周转基金9笔,惠及7户企业,累计发放应急周转基金7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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