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唐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第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8年2月10日 政协唐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唐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自2月7日开幕到2月8日下午5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提案540件。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唐山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政协唐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521件,占收到提案总数的96.5%。其中,属于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160件,占立案总数的30.7%;社会建设方面的提案92件,占立案总数的17.6%;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提案127件,占立案总数的24.4%;政治建设、文化建设方面的提案142件,占立案总数的27.3%。未予立案的19件,占提案总数的3.5%。
本次会议提案内容丰富,建议具体,针对性强,体现了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政治责任感,彰显了政协委员对民情、民意、民生的关注。大会闭幕后,对立案提案,市政协办公厅会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有关单位和部门交办。对未予立案的提案,将积极同提案者进行协商,作为意见和建议转有关部门参阅,或做进一步修改后重新提出。对会后收到的提案,十二届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将及时审查,按规定程序做好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