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进一步加强危化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
近日,市安委办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消除事故隐患苗头,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按照通知,各安监部门要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政府部门和企业对重大危险源落实包联责任制,包联责任实现全覆盖。
其中,包联负责人要督促企业对重要装置和重点部位制定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强化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及时发现装置、设施存在的系统性风险,制定有效应对措施,保证安全运行。
各安监部门要督促危化品企业全面提高对重大危险源的人力防范和实体防范,要进行24小时巡查值守。安装电子巡检系统,确保值守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小时检查一次,并进行记录。重大危险源场所的建筑建构、用电设施、通风设施、消防设施等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一律立即整改。
所有涉及重大危险源的新建化工装置、存储设施要设计安装符合要求的安全仪表系统。2019年1月1日起,其他新建化工装置、危化品储存设施安全仪表系统,执行功能安全相关标准要求。明年3月底,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在役装置完成安全仪表系统安装投用。明年6月底,三、四级重大危险源在役装置完成安全仪表系统安装投用。逾期未完成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
此外,我市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全面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温度、压力、液位、可燃有毒气体泄漏等重要参数自动检测监控、自动报警和连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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