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召开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机关宣讲培训会
10月28日下午,由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盐田区法学会主办的《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机关宣讲培训会在盐田区行政中心举行,全区27个相关部门及街道参加了培训活动。
活动邀请到宣讲专家市司法局副处长胡晶为参会单位讲解《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旨在提高政府公职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推动《条例》进机关,充分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形成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强大合力。会上,胡晶围绕《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度创新、特色亮点、重点条款等内容进行专业辅导,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案例生动、专业性强,全面宣讲了《条例》作为维护市场主体权益的“护身符”、规范政府部门行为的“紧箍咒”的重要作用。
据悉,《条例》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结合深圳实际,从聚焦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重点环节、打造高效便民政务服务、营造优质平等经营环境、创新融资便利模式、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健全权益保障机制等六大领域,设置9章130项条款,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作出全面规范。《条例》是政府和公共服务部门履行职责的规范和遵循,将成为市场主体享有优质营商环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
下一阶段,盐田区各单位将结合本职工作,持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加快将“条例规定”转化为企业的获得感和满足感,为深圳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