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发出通知五一前后严明纪律加强执纪监督
本报讯(记者白冰)4月26日,市纪委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五一”前后严明纪律加强执纪监督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各单位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强化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防止节日期间出现各类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广大群众可通过市纪委举报电话:5059602(白天)、5035538(夜间),邮箱:bddfzfjb@163.com及时反映情况。
此次执纪监督内容包括,加强教育,增强各级领导干部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各级纪检机关将督促各单位,结合我市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有关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增强各级领导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认真查找“五一”前后本单位“四风”问题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做到早布置、早预防、早检查。
严明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纪检机关监督各级领导干部是否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各单位是否严格落实上级下发的各项“禁令”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重大节日期间公务用车集中封存制度等。同时,各级纪检机关重点对公款送礼、公款吃请、公款游玩、公车私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特别是公款购买和收受电子礼品卡、利用机关食堂搞“大吃大喝”等隐形“四风”问题,依法依纪加强监管,严肃整治。
活动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采取巡查抽查、专项督查、集中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者坚决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