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来源:和合承德网
本网讯(李超、曹佐双)兴隆县在着力改善发展环境过程中,牢牢把握企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规范用权行为,强化检查治理,着力打造开放文明的政务服务环境。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用语、执法文书和行政处罚案卷制作“五规范”管理。该县对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资格进行全面清理,将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绘制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流程图,通过县电视台、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规范收费行为。开展清理规范收费行为专项行动,共保留22个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68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25项,明确了执收单位、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编制了《兴隆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并利用县政务信息网、公开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规范处罚行为。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细化裁量标准,有效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对全县33个部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清理和规范,保留行政处罚职权,并按照三至五档原则进行细化量化,划分了11482个处罚档次,每一处罚档次都对应明确的处罚类型和处罚数值,实现了裁量“零自由”。同时,完善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听证、公开、执法监督检查、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