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我市空气质量提升获奖60万在全省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排名中位列第三
省大气办日前通报今年4月份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情况,在我省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我市位列第三名,获奖60万元。
4月份,我省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空气质量考核排名综合得分从好到差依次是衡水市、邯郸市、保定市、沧州市、廊坊市、唐山市、邢台市、石家庄市。在此次排名中,我市位列第三。依据《河北省城市及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将对综合得分位于前列和后列的设区市及县(市、区)进行奖惩。按照规定,河北省大气办提出,对衡水市、邯郸市、保定市分别奖励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对石家庄市、邢台市、唐山市分别扣减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
据悉,今年3月,省委、省政府联合印发《河北省城市及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试行)》,建立资金奖罚机制,依据每月环境空气质量排名结果,对各市、县(市、区)实施财政奖励或惩罚性扣减资金措施。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主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 版权所有 冀ICP备字06016263号 冀公网安备 130****2002246号网站标识码:1300000013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