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召开动员大会倾力送法下乡
为完善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体系,深化法律服务进农村理念,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县司法局组织召开了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和“十户法制宣传员”制度动员大会,市、县司法局领导、各乡镇司法所主管领导及司法所所长,市、县各律师事务所所包乡镇的各律师事务所所长等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了“全市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和法制宣传员制度动员大会”精神,对法律顾问、法制宣传员以及各乡镇司法所提出了相关要求,强调了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和“十户法制宣传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组织各律师事务所所长与各乡镇司法所所长对接见面。
农村法律顾问人员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相关法律人员组成。村法律顾问要按照法律专业性和公益性的原则,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每年指导、协助任职村开展相关工作不少于4次,其中驻村开展工作不少于2次。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同时做好工作台帐、资料的记录和保管工作。充当着农村法律事务的指导员、法律知识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法律援助的承办员、社情民意的信息员和稳定发展的护航员等六种角色。同时,各村还推行“十户法制宣传员”制度,即保证农村每十户有一名法制宣传员,让法制宣传员及时把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到田间地头,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通过法律宣传、咨询解答、调解纠纷等形式,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和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