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岸区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岸区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
(2023年版)》的通知
各街道、百步亭社区,区直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关于公布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将依据省市基本目录,按照场景化、颗粒化的原则,逐项明确子项、办理项,形成本行业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各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基本目录》对照上级发布的实施清单组织实施政务服务工作。
二、实行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务服务审批部门要根据业务变化和实施情况及时向本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提出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或实施清单的申请,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负责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清单的审核调整发布。
三、优化提升政务服务质效。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完善本行业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规范,明确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内容。各街道、各部门要在省市规定时间节点前,在省市实施规范要素基础上,补充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办公电话等个性化要素,形成完善的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一经公布,必须严格遵照执行,除有利于企业、群众的合理优化调整外,不得随意增加申请材料、审批环节、中介服务、收费等。
四、保持相关事项清单一致性。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证照分离”“一业一证”改革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应当与《基本目录》保持一致,《基本目录》调整的,相关目录清单要及时相应调整。牵头部门调整相关目录清单中政务服务事项的,应征求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意见。
五、加强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各街道、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逐项明确监管主体,加强审批、监管协同联动,切实守牢监管底线。对依法依规取消和下放的政务服务事项,要明确监管层级、监管部门、监管规则和标准,防止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服务工作,认真抓好《基本目录》的落地落实,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域通办,推动更多事项掌上办、就近办、自助办、免证办,进一步减时限、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要加强对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强化政策宣传解读,鼓励改革创新,以优质的政务服务环境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江岸区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3年版)
武汉市江岸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