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金城江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河池市金城江区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河池市金城江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河池市金城江区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四十五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为规范土地征收,有序进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和管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先行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前期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1〕18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2〕333号)等政策文件,我局组织编制了《河池市金城江区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根据程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及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并于2023年6月6日前将意见直接送达或发送电子版形式反馈至金城江区自然资源局。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西路128号(金城江自然资源局耕保股),联系人:覃柳霞,联系电话:0778-2216329,邮箱:jcjgt2283677@126.com。
***:河池市金城江区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
河池市金城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