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教育和体育局高县庆符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硕勋中学初一年级招生入学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要求,切实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硕勋中学初一年级招生工作实际,特发此公告。
一、招生范围
硕勋中学招收原庆符镇户籍(不含原四烈乡),实验二小、硕勋小学及辖区内村小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学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二、新生入学登记条件
(一)招生范围内有户籍
硕勋中学招生范围内有户籍(2023年5月22日前入籍或迁入)小学毕业学生直接登记。
(二)优抚对象子女
对本县烈士、现役军人、援彝援藏干部、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在编人员)、人才引进、在疫情防控一线获市级以上表彰医务人员等群体小学毕业子女,按国家及上级明确的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
(三)招生范围内租房(持居住证)
父母或子女有2023年5月22日前在招生范围内租房并取得由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庆符城区长期务工、上班或生活。
(四)招生范围内购房并实际入住
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庆符城区有房产或有合法的购房手续并已实际入住,房主姓名须与户口簿父或母姓名一致(未过户的房产不予认可),其中:
1.取得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产权证上载明的颁证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及以前;
2.购房已实际入住但未取得产权证的除提供有效的购房证明外,还需提供2023年5月22日以前已实际入住证明(家庭水、电、气、宽带等其中任意一种缴费证明均可)。
(五)招生范围内经商
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庆符城区经商。营业执照法人姓名须与户口簿父或母姓名一致,且营业执照截至2023年5月22日满3个月及以上(营业执照取得的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及以前)。
(六)对口直升
1.实验二小和硕勋小学及辖区内村小毕业学生。
2.2022年秋期已实际在校(以学校2022年秋期上报的年初报表在校生名册为准)。
(七)不完全具备以上条件的也可申请入学安置。但学位分配时须待符合前六项入学登记条件新生统筹安置后,根据空缺学位情况而定。
三、新生入学登记流程
(一)新生信息登记
家长于2023年5月22日—6月9日期间通过手机微信川教通公众号进行网上报名入学申请,具体流程如下:关注微信川教通公众号——点击最下端“初中入学”,按照系统提示录入学生相关信息,点击去报名,选择区域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对应的招生类型(户籍、优抚对象子女、租房、购房、经商、对口直升),并按步骤和提示如实填写学生信息和上传照片。逾期未在网上提交报名入学申请的视为主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自负。
特别温馨提示:请家长如实登记和上传图片,若弄虚作假提供证明材料,一经查实,除取消学位分配资格外,将按《四川省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予以处理。
相关信息以户口簿、居住证、房产证、营业执照为主要依据,务必按要求上传***资料,若因填报不符合要求而影响学位安置,责任自负。同一身份证号只能进行一次登记,请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免影响学位分配。
(二)网上初审
填报信息提交成功后,县教育体育局、招生学校将对入学登记信息进行网上初步审核,请家长在微信川教通公众号查看学生审核和录取情况。
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请按现场确认要求准备材料;审核结果为“驳回”的请根据提示重新提交资料或按公告重新选择招生范围内的学校进行报名。
(三)现场确认
经审核符合就读条件的,请及时准备以下材料按学校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主动放弃学位安置。
现场确认应提供的材料:(提供有效证件原件+A4纸复印件,证件原件现场查验后即退还)
1.招生范围内有户籍儿童: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主页与应招儿童页)。
2. 招生范围内租房
(1)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或就学儿童居住证均可);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主页与应招儿童页)。
3. 招生范围内购房并已实际入住人员子女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主页与应招儿童页);
(2)现居住地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单(按揭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已入住证明:2023年5月22日前家庭水、电、气、宽带等其中一种交费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4.招生范围内经商
(1)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截至2023年5月22日满3个月及以上即营业执照取得的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及以前);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主页与应招儿童页)。
5.对口直升
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主页与应招儿童页)。
特别提示:以上所有情况若父母与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上,还须提供父母结婚证(离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
(四)预注册报到
已分配学位的学生按学位分配学校的通知要求完成预注册报到,请家长、学生及时关注,逾期未报到注册视为自动放弃分配的学位。
四、录取原则
分批录取。第一批录取符合户籍和优待政策人员子女,第二批录取对口直升类学生,第三批录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当剩余学位少于随迁子女登记人数时,以居住证、房产证、营业执照为主要条件,按登记人员提供材料计分排队录取,提供材料时间以月为单位计分,从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未录取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城区周边学校就读。
五、联系咨询电话
硕勋中学:151****2997
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0831-5850722
高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县庆符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