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百色市右江区医疗保障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和对广西工作系列***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五届七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降本、提质、增效三个目标,持续按照既定的“3321”工作思路,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创造性地把中央、自治区、市决策部署,转化为医保惠民实效,扎实推动全区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
落实自治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助推规范自治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落实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保障,执行自治区统一的生育保险政策,增强生育保险制度保障功能,为推动自治区级统筹夯实基础。落实基本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以及“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稳步提升保障水平。落实大病保险制度,精准减轻大病患者费用负担。继续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分步骤推进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工作。进一步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落实困难人群资助参保和分类政策,强化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长效机制,坚决守牢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的制度底线。按照国家、自治区、市统一部署,探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鼓励慈善等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保障机制,持续支持商业医疗保险健康发展,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二、严格落实“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乙类乙管”后医疗保障政策,按照自治区统一的相关措施,扎实做好新冠治疗费用预拨、审核、结算工作,减轻救治医疗机构垫资压力,按规定做好疫苗和接种费用保障、结算、清算工作,做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拨付工作等。
三、持续优化医疗保障支付改革
积极深化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做好不同支付方式,改革的有效衔接,建成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在进一步做实住院DRG支付方式改革的基础上,完善DRG付费改革下单病种收付费政策;深化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方式,及时掌握试点医疗机构诊疗项目、药品使用、医疗,费用等信息变化,做好实时监测,定期开展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措施;按照不同医疗服务类型适用不同医保支付方式的原则,对住院康复医疗服务实施按床日付费,制定康复住院按床日付费实施方案,在全区范围实施;在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基础上,DRG政策框架范围内,组织实施医共体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组织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制定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管理实施办法或方案,监督指导医共体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工作。
四、纵深推进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价格形成机制,全面实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2023年,争取集采平台系统推出谈判中选药品600个品种,促进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40%,完成落地合同签约采购金额5亿元;推进医用耗材采购15类别,完成落地合同签约采购金额8000万元,医药机构节省采购金额2.0亿元;形成医药耗材品种、种类市场竞争充分、价格合理、规范有序的供应保障体系;同时,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2021年度周期)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激励政策。
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管理机制,积极配合自治区、市进一步对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进行调研、评估、优化、调整,提高体现医疗服务技术劳务价值。鼓励,支持医疗机构技术创新发展,推动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准入制度,规范、简化审批流程。支持和促进中医壮瑶等民族医药在内的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管工作,切实降低疫情防控和社会运行成本,减轻群众负担。
五、健全医保基金监管体制机制
实施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持续推进医保治理集成改革创新,推进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开展医保基金监管综合评价,明确考核任务目标,进一步压实基金监管责任。继续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聚焦检查检验、康复理疗、精神疾病等重点检查领域,加强大数据分析应用,筛查问题线索,以点带面推进全区日常监管全覆盖。加强法治监管,整合全系统力量开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推进规范文明执法。加快建立医保基金信用监管机制,一体化推进市、县(区)医保信用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强化评价结果运用。落实好国家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用好举报线索办理和奖励机制。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基金监管,共同构建基金安全防线。
六、打造优质高效医保服务
实施精准参保,建立参保人员数据库,分类施策,重点做好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对象、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参保工作。配合自治区、市级落实我区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推行。大力推进医保经办服务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医保经办服务一体化工作,初步实现医保经办服务全覆盖乡镇(街道)、村(社区)。继续加强两定机构管理,深化协议管理效能,落实协作稽核机制,形成各级经办机构协查、违规处理反馈机制,确保基金安全运行。配合自治区、市级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省级统筹相关工作,组织落实我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管理办法、门诊共济保障改革。着力扩大“跨省通办”“全区通办”“全市通办”事项范围,提升医保业务网上办理办结率。进一步扩大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联网医疗机构数量和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提高到65%以上。探索打造“一主多辅”网点化服务格局,开展“医医”、“医银”合作。
七、强化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深化医保信息平台应用,推进医保服务“网上办”“掌上办”“马上办”“自助办”。加快推进医保智能监控系统落地应用工作,全力推进智能监控“两库”(知识库、规则库)的本地化应用,逐步扩大应用范围和应用场景,提升智能监控效能。推广医保移动支付服务,拓展医保电子凭证使用场景,完善医保“码”支付服务,实现医保移动支付“县县通”。实施医保业务数据质量提升工程,开展数据统计制度规范化建设,制定全区统一的数据统计规则及逻辑性准则,严格数据审核程序,实行定期集中会审工作制度,提升数据统计工作能力,举办培训或组织岗位练兵,持续提升我区各级医保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建立问题导向责任制,制定数据统计质量考核办法,量化数据统计质量评分,通过红黑榜进行奖惩,持续提升我区医保业务数据质量。
八、创新突破先行先
坚持革故鼎新,率先探索实践,开展精准参保扩面三年行,动计划,探索参保扩面的新措施和好做法。创新升级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力争创建DRG示范医院,创建自治区DRG改革示范城市。探索在医共体实施多元付费体系,形成有我区特色的付费方式改革模式。创新医保基金监管机制,一体化推进市、县(区)医保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建成市、县(区)两级医保信用监管制度框架。
九、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的理论武装在全区医保系统走深走实。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全区医保系统首要政治任务,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举办好医保系统干部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培训班和业务专题学习培训班;坚持党建引领业务发展主基调。持续巩固基层党建“五基三化”建设,深化拓展“红城医保 惠民先锋”党建品牌载体,争取打造成为2023年度党建工作示范单位,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医保领域反腐败工作。持续纠治“四风”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开展医保系统行风建设,加强医保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持续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融合政策宣传抓实医保领域意识形态工作。
打造实干担当的新时代医保干部队伍。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医疗保障人才队伍。建立完善医保系统常态化学习教育机制,加强理想信念、思想政治教育,分层次开展医保系统全员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比武竞赛,提升医保治理能力。聚焦医保事业长远发展,着力加强医保经办、基金监管力量和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医保高质量发展、信息化应用、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和敢于斗争等五项本领,为推动全区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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